[发明专利]在数字电视系统中传输附加信息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20791.X | 申请日: | 2006-04-25 |
公开(公告)号: | CN1838759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9-27 |
发明(设计)人: | 孙乐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08 | 分类号: | H04N7/08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顺德 |
地址: | 621000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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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数字电视信号传输技术,特别涉及数字电视传输层的数据帧结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利用数字电视传输层的富余空间,传输附加信息的方法。本发明解决所述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数字电视系统中传输附加信息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对附加信息进行编码;b.将上述编码信号嵌入数字电视传输层数据帧结构的系统信息中传输;特别适合传输用于紧急报警的信息。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信息不受条件访问加密,接收端无需对数据包解码和解复用,从通道解调制电路部分就能直接获得信息,在屏幕上进行显示。信息传输及时、直观,特别是对于紧急报警信息,采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可以最及时地将紧急报警信息提供给用户。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电视 系统 传输 附加 信息 方法 | ||
【主权项】:
1.在数字电视系统中传输附加信息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对附加信息进行编码;b.将上述编码信号嵌入数字电视传输层数据帧结构的系统信息中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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