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线多媒体通信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580032290.7 | 申请日: | 2005-09-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27911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8-29 |
| 发明(设计)人: | 黎海涛;李继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4N7/40 | 分类号: | H04N7/40;H04J11/00;H04J15/00;H04L1/00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贵亮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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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为一种无线多媒体通信方法,通过在视频应用层利用物理层信道状态信息(CSI),来提高无线视频的传输质量。根据该方法,发送端根据由接收端反馈获得的接收天线的SNR信息和系统要求的误比特率,确定系统最大传输速率Rmax。同时,在视频应用层采用分级编码方式把比特流分成基本层和增强层。当采用FGS编码时,从基本层开始发送,并在增强层增加比特,直到视频流的比特率刚好低于Rmax。当采用信噪比、空间或时间分级编码,若Rmax足够大能同时容纳基本层和增强层,则它们均被发送;否则,仅发送基本层。 |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 多媒体 通信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无线多媒体通信方法,包括下述步骤:对多媒体视频流进行分级编码,按照特定的分级编码方式,把多媒体视频流分成基本层和增强层;应用层根据从物理层得到的当前信道传输速率信息,在物理层进行发送时,确定最大传输速率是否大于当前信道传输速率;如果所述最大传输速率不大于当前信道传输速率,则结束处理,而如果所述最大传输速率大于当前信道传输速率,则进行以下处理:如果所述特定的分级编码方式为第一分级编码方式,则从所述基本层开始发送,并在所述增强层增加比特,直到视频流的当前信道传输速率刚好低于最大传输速率;如果所述特定的分级编码方式为第二分级编码方式,则如果所述最大传输速率能同时容纳所述基本层和所述增强层,则所述基本层和所述增强层均被发送;如果所述最大传输速率不能同时容纳所述基本层和所述增强层,仅发送所述基本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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