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括辐射源和荧光材料的照明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22326.3 | 申请日: | 2005-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997723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7-11 |
发明(设计)人: | T·祖斯特尔;P·施米特;W·施尼克;F·M·斯塔德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飞利浦拉米尔德斯照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1/77 | 分类号: | C09K11/77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韦欣华;段晓玲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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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产生彩色(特别是黄色、琥珀色或红色)光的照明系统,其包括辐射源和含至少一种磷光体的荧光材料,所述磷光体能够吸收部分由辐射源发射的光并且发射波长与所吸收的光的波长不同的光;其中所述至少一种磷光体是以下通式的黄-红色发射的铕(II)活化的氧氮铝硅酸盐:EA2-zSi5-aAlaN8-aOa:Euz,其中0<a≤2和0<z≤0.2;EA是至少一种选自钙、钡和锶的碱土金属。本发明还涉及以下通式的红色、琥珀色或黄色-发射的铕(II)-活化的氧氮铝硅酸盐:EA2-zSi5-aAlaN8-aOa:Euz,其中0<a≤2和0<z≤0.2;EA是至少一种选自钙、钡和锶的碱土金属。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辐射源 荧光 材料 照明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照明系统,其包括辐射源和含至少一种磷光体的荧光材料,所述磷光体能够吸收部分由辐射源发射的光并且发射波长与所吸收的光的波长不同的光;其中所述至少一种磷光体是以下通式的铕(II)活化的氧氮铝硅酸盐:EA2-zSi5-aAlaN8-aOa:Euz,其中0<a≤2和0<z≤0.2;EA是至少一种选自钙、钡和锶的碱土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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