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直接眩光照明灯无效
| 申请号: | 200520116742.7 | 申请日: | 2005-11-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835798Y | 公开(公告)日: | 2006-11-08 |
| 发明(设计)人: | 吴明番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明番 |
| 主分类号: | F21V13/04 | 分类号: | F21V13/04;F21V17/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10012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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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无直接眩光的照明灯,它主要有发光器部分与透明柱体两部分;其特征在于,发光器部分的光源位于反射镜的焦点位置,而透明柱体的一个底面置于发光器开口位置,透明柱体另一个底面没有直接眩光射出,照明光线从柱状体侧面射出照明光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可以有效减少光污染的存在,同时可以节省能源,增加美观性。本实用新型可广泛应用于各种照明灯及公共场所的景观灯等。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直接 眩光 照明灯 | ||
【主权项】:
1、一种无直接眩光照明灯,它由发光器部分(1)和透明柱体(2)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器部分(1)是由光源(3)和反射镜(4)组成,且光源(3)置于反射镜(4)的聚焦点位置;透明柱体(2)的底面置于反射镜(4)的开口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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