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内燃机排气消声器无效
申请号: | 200520009757.3 | 申请日: | 2005-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2816371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9-13 |
发明(设计)人: | 林辉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辉江 |
主分类号: | F01N1/10 | 分类号: | F01N1/10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郭云 |
地址: | 400042重庆市渝***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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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汽车内燃机排气消声器,包括壳体、端盖和消声管,壳体内部由横、竖隔板分隔成大小不等的四个腔室I、II、III、IV,第I腔室体积大于第II腔室体积大于第IV腔室体积大于第III腔室体积;所述各腔室内均装有消声管,并且各消声管均为一端开口、一端封闭结构,在各消声管的管壁上开有小孔,各腔室间通过消声管或/和隔板上的通气管连通,进、排气消声管的开口端分别伸出同一侧壳体外。本实用新型的插入损失(消声量)大,功率损失比小,排气压力损失小,它既能满足国家有关噪声标准的要求,也能满足汽车厂家对安装位置和安装方法的要求,具有设计合理、结构新颖、实施容易等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内燃机 排气 消声器 | ||
【主权项】:
1、一种汽车内燃机排气消声器,包括壳体、端盖和消声管,其特征在于:壳体(2)内部由横、竖隔板分隔成大小不等的四个腔室I、II、III、IV,第I腔室体积大于第II腔室体积大于第IV腔室体积大于第III腔室体积;所述各腔室内均装有消声管,并且各消声管均为一端开口、一端封闭结构,在各消声管的管壁上开有小孔(16),各腔室间通过消声管或/和隔板上的通气管(12)连通,进、排气消声管的开口端分别伸出同一侧壳体(2)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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