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停车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510107553.8 | 申请日: | 2005-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755167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4-05 |
发明(设计)人: | 菅野拓;仲田均 | 申请(专利权)人: | 捷特科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16H37/12 | 分类号: | F16H37/12;F16H5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郑修哲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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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停车机构包括有停车齿轮,该停车齿轮置于带式连续变速机构内并且同轴地固定至二级皮带轮的第一旋转轴。停车棘爪可在一个垂直于第一旋转轴的平面上旋转并且能将停车齿轮与变速箱壳相啮合以停止二级皮带轮的旋转。手动轴可根据驾驶员对于控制杆的操作力而旋转。定位机构被设置用来将手动轴的旋转运动改变为沿第一旋转轴方向的运动。所述第一旋转轴方向的运动通过杆传递到停车棘爪。一凸轮置于杆的端段处以将所述沿第一旋转轴的运动改变为在垂直于第一旋转轴的平面上的旋转运动。停车齿轮整体地形成于二级皮带轮的固定滑轮的外周边部分处。用于操纵停车棘爪的定位机构置于二级皮带轮的可动滑轮侧。至少一部分杆位于一皮带之上,该皮带经过带式连续变速机构的一级皮带轮和二级皮带轮。 | ||
搜索关键词: | 停车 机构 | ||
【主权项】:
1.一种停车机构,包括:停车齿轮,其设置于带式连续变速机构内并且同轴地固定至二级皮带轮的第一旋转轴上;停车棘爪,其可在一个垂直于第一旋转轴的平面上旋转并且能将所述停车齿轮与变速箱壳相啮合以停止所述二级皮带轮的旋转;手动轴,其可根据驾驶员对于控制杆的操作力而旋转;定位机构,其用于将所述手动轴的旋转运动改变为沿所述第一旋转轴方向上的运动;杆,所述沿第一旋转轴方向上的运动通过该杆被传递到所述停车棘爪;以及凸轮,其设置于所述杆的端段处以将所述沿第一旋转轴的运动改变为在垂直于第一旋转轴的平面上的旋转运动,其中所述停车齿轮整体地形成于二级皮带轮的固定滑轮的外周边部分处;其中用于操纵所述停车棘爪的所述定位机构设置于二级皮带轮的可动滑轮侧;其中所述杆的至少一部分位于一皮带之上,该皮带经过带式连续变速机构的一级皮带轮和所述二级皮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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