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白炽灯泡及照明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82421.4 | 申请日: | 2005-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716517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1-04 |
发明(设计)人: | 横山真树;诹访巧;池尻和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K1/14 | 分类号: | H01K1/14;H01K1/18;H01K1/50;H01K1/2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方晓虹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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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在以70~95容积%将氙封入玻璃泡壳(1)内的灯泡中,按照以下方法将灯丝(6)配设在玻璃泡壳(1)中,使灯丝(6)的两端间的距离(A)为5~20mm;灯丝支承部(6T)与灯丝端部的连接部(7L)间的距离(B)为7~10mm;灯丝的发光部(6C)的中心与玻璃泡壳(1)的最短距离(C)为12~16mm;灯丝的各发光部(6C)形成的最小角度(θ)为25~120度。由此,可提供一种能解决在通过封入氙气而提高效率及寿命的灯泡中、所存在的因发生电弧放电而缩短寿命的问题的灯泡。并且,不会发生玻璃泡壳温度过度上升,因而可减少泡壳劣化的担心。 | ||
搜索关键词: | 白炽 灯泡 照明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灯泡,其特征在于,该灯泡具备:玻璃泡壳;具备将钨单丝卷绕成螺圈状的数个发光部及连设于该发光部之间的支承部的灯丝;在玻璃泡壳内支承灯丝、使灯丝的两端间的距离(A)为5~20mm的导入线;对灯丝的发光部间的支承部进行支承、使灯丝的端部与支承部之间的距离(B)为7~10mm的锚定线;封入玻璃泡壳内的含有70~95容积%的氙的惰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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