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限制小区内的可视电话业务的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510076729.8 | 申请日: | 2005-06-10 |
公开(公告)号: | CN1878397A | 公开(公告)日: | 2006-12-13 |
发明(设计)人: | 封令隽;刘璋詟;欧阳聪星;唐剑峰;郑朝晖;魏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Q7/38 | 分类号: | H04Q7/38;H04N7/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芳 |
地址: | 100032***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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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限制小区内的可视电话业务的处理方法,当移动交换中心收到所辖小区内的移动终端的可视电话业务请求时,移动交换中心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小区识别号,与预设的限制小区识别号组进行匹配,如果匹配成功则移动交换中心禁止该移动终端使用可视电话业务,如果匹配不成功则正常处理。因此,根据本发明的方法,可在移动交换中心发现移动终端处于其所辖的限制小区使用可视电话业务时予以禁止,并且对移动终端做出提示。 | ||
搜索关键词: | 限制 区内 可视电话 业务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限制小区内的可视电话业务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移动交换中心收到所辖小区内的移动终端的可视电话业务请求时,移动交换中心获取所述移动终端的小区识别号,与预设的限制小区识别号组进行匹配,如果匹配成功则移动交换中心禁止该移动终端使用可视电话业务,如果匹配不成功则正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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