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毛竹母竹的修剪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510061439.6 | 申请日: | 2005-11-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957674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5-09 |
| 发明(设计)人: | 杜宏彬;叶卸妹 | 申请(专利权)人: | 杜宏彬;叶卸妹 |
| 主分类号: | A01G23/02 | 分类号: | A01G23/02;A01G1/00;A01G3/00 |
| 代理公司: |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龙祥 |
| 地址: | 312500浙江省新***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一种毛竹母竹的修剪方法,其特征选择1~2年生、径粗3cm~6cm的竹株作为母竹,做好标志,并于移栽母竹之前1~3个月,去顶梢,切口要求平滑,留下枝条6盘~9盘;挖掘母竹,留取来鞭长30cm~40cm,去鞭长40cm~50cm,竹鞭切口光滑,多带宿土;母竹挖起后,即剪去每个枝条顶端的1/4~1/2,按常规方法运输和栽植。该方法可以减少母竹的水分蒸发,防治和减轻风雪危害,有利于母竹恢复生长;操作方便,简单易行,可广泛应用于毛竹用其他散生竹类的移栽造林。 | ||
| 搜索关键词: | 毛竹 修剪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毛竹母竹的修剪方法,其特征选择1~2年生、径粗3cm~6cm的竹株作为母竹,做好标志,并于移栽母竹之前1~3个月,去顶梢,切口要求平滑,留下枝条6盘~9盘;挖掘母竹,留取来鞭长30cm~40cm,去鞭长40cm~50cm,竹鞭切口光滑,多带宿土;母竹挖起后,即剪去每个枝条顶端的1/4~1/2,按常规方法运输和栽植。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杜宏彬;叶卸妹,未经杜宏彬;叶卸妹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510061439.6/,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