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互联网免费资源做为强迫性广告媒体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18198.7 | 申请日: | 2005-0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6453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7-27 |
发明(设计)人: | 栾奕 | 申请(专利权)人: | 栾奕 |
主分类号: | G06F17/60 | 分类号: | G06F17/6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30079湖北省武汉***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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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采取“互联网免费资源做为强迫性广告媒体的方法”,将互联网免费资源开发成为能够直接为这些免费资源提供者带来经济效益的广告新媒体。利用相关技术机制,在网民(即广告受众)使用这些免费资源过程的某个或某几个环节,插播文字的、图象的、声音的、视频的以及动画的等多种可能表现形式的广告,并按一定价格向广告客户收费。并且在可能的前提下,向广告客户提供广告受众的性别、年龄、学历、职业、收入、IP、地区等对广告投放决策以及市场营销具有重要意义的第一手资料;还可将网民(即广告受众)收看广告的次数换算成积分,并根据积分量给予广告受众以一定奖励。 | ||
搜索关键词: | 互联网 免费资源 做为 强迫性 广告媒体 方法 | ||
【主权项】:
1.互联网免费资源做为强迫性广告媒体的方法,其特征是将目前一切可能成为强迫性广告媒体的互联网免费资源开发成为能够直接为互联网免费资源提供者带来经济效益的广告新媒体,利用相关技术机制,在网民(即广告受众)使用这些免费资源过程中的某个或某几个环节,插播文字的、图象的、声音的、视频的以及动画的等多种可能表现形式的强迫性广告,并按一定价格向广告客户收费。并且在可能的前提下,向广告客户提供广告受众的性别、年龄、学历、职业、收入、IP、地区等对广告投放决策以及市场营销具有重要意义的第一手资料;还可将网民(即广告受众)收看广告的次数换算成积分,并根据积分量给予广告受众以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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