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对账单无效
申请号: | 200420096004.6 | 申请日: | 2004-09-23 |
公开(公告)号: | CN2790769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6-28 |
发明(设计)人: | 郑海清;黄峰松;顾淳 | 申请(专利权)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42D15/10 | 分类号: | B42D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茂华 |
地址: | 350003***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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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用于银行卡的对账单,包括账单头和交易明细部分,其中,账单头和交易明细部分之间设有分拆线,用于将账单头和交易明细部分拆分为独立的两部分。此外,该对账单的交易明细部分的相邻信息行的底色或底纹为不同颜色,从而使信息行易于识别。利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对账单,持卡人既能方便地委托他人代为还款,又能避免隐私的泄露。此外,由于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对账单的交易明细部分的相邻信息行的底纹和/或颜色不同,可以使持卡人在阅读交易信息时不容易串行,从而能够防止误读。 | ||
搜索关键词: | 账单 | ||
【主权项】:
1.一种对账单,包括账单头(10)和交易明细部分(20),其特征在于,所述账单头(10)和所述交易明细部分(20)之间设有分拆线(30),用于将所述账单头(10)和所述交易明细部分(20)拆分为独立的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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