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有可刮选个性标签的饮料包装容器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420091959.2 申请日: 2004-10-16
公开(公告)号: CN2728983Y 公开(公告)日: 2005-09-28
发明(设计)人: 任三明 申请(专利权)人: 任三明
主分类号: B65D85/72 分类号: B65D85/72;B65D23/08;B65D25/34
代理公司: 山西太原科卫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朱源
地址: 030012山西省太*** 国省代码: 山西;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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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用新型为一种带有可刮选个性标签的饮料包装容器。在饮料包装容器上设有由其上印制有图符且刮开的表层和覆盖于表层下、其上印制有与表层上的图符对应的图符的底层构成的个性标签。消费者在开启饮料包装容器前,将表层上的某一图符刮开,露出底层上的相应图符,从而确定自己的个性标记。消费者可根据个人的喜好选择、确定自己的个性标记,这样,在日常的聚会、会议等场合,饮料包装容器开启后就不会相互混淆。本实用新型在饮料包装容器上设置了个性标签,能有效克服在日常的聚会、会议等场合饮料包装容器(如饮料瓶、饮料盒)开启后容易相互混淆的问题,不但能减少浪费,还能减少疾病传染的机会,而且有助于饮料市场的进一步拓展。
搜索关键词: 带有 可刮选 个性 标签 饮料包装 容器
【主权项】:
1、一种带有可刮选个性标签的饮料包装容器,其特征为:在饮料包装容器上设有由其上印制有图符且可刮开的表层(1)和覆盖于表层下、其上印制有与表层上的图符对应的图符的底层(2)构成的个性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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