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和电子设备无效
| 申请号: | 200410080072.8 | 申请日: | 2004-09-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602127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3-30 | 
| 发明(设计)人: | 铃木信孝 | 申请(专利权)人: |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5B33/22 | 分类号: | H05B33/22;H05B33/12;H05B33/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峥;于静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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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在使用了透明的EL元件的显示装置中观察者可以从EL元件的发光面的两侧观察显示装置、而且可视性优异的显示装置。显示装置1,是将发光元件部2用一对透明基板3、4夹持在中间并进行密封而形成的,其中该发光元件部2具有在相对的透明电极21、23之间包含发光层25的EL元件,该EL元件被形成为片状,且从该片状的两面进行发光,并且发光元件部2是从其发光面的两侧用透明电极3、4夹持起来的,其中,在发光元件部2的两侧,具有偏振轴的方向相互交叉的一对偏振部件6、7。 |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电子设备 | ||
【主权项】: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相对的一对透明基板间具备在透明电极间具有发光层的EL元件,在该EL元件的外侧具备一对偏振部件,上述一对偏振部件配置成偏振轴的方向相互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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