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改良的服装所要求的品质的纤维材料及其改良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03825867.6 | 申请日: | 2003-03-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735720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2-15 |
| 发明(设计)人: | 广田雄祐;牧村裕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田雄祐;牧村裕夫 |
| 主分类号: | D02G3/38 | 分类号: | D02G3/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段承恩;田欣 |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纤维材料,例如纱线、编织物或织物产品等,该纤维材料不损坏绢丝等天然纤维特有的质量风格,有效地防止随时间的推移而由光导致的黄变或由汗导致的泛黄,并且有毒气体的附着残留度小,进而,还可以有效地防止保温性、强度的随时间推移的降低,并且,还可以用控制为更低的生产成本来制造。具体的地说,是使含有0.01~5.0%重量的二氧化钛的化学纤维与天然纤维相互接触而形成的具有改良的服装所要求的品质的纤维材料。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改良 服装 要求 品质 纤维 材料 及其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具有改良的服装所要求的品质的纤维材料,其特征在于,由含有二氧化钛的化学纤维与天然纤维构成,这两种纤维以相互接触的形式存在。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田雄祐;牧村裕夫,未经广田雄祐;牧村裕夫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03825867.6/,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电路基板
- 下一篇:岩鹿乳康片及制备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