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材料以及使用该材料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有效
申请号: | 03806689.0 | 申请日: | 2003-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701111A | 公开(公告)日: | 2005-11-23 |
发明(设计)人: | 岩隈俊裕;山本弘志;弘中义雄;池田秀嗣;细川地潮;富田诚司;荒金崇士 | 申请(专利权)人: | 出光兴产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9K11/06 | 分类号: | C09K11/06;H05B33/14;H05B33/2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宁家成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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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材料,该材料包含其中含氮杂环基团连接到芳基咔唑基或咔唑基亚烷基上的化合物,还提供了包括正极、负极以及包含至少一层并且位于负极和正极之间的有机薄膜层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有机薄膜层中的至少一层包含以上所述的用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材料。所述的材料可以提供发出高色纯度的蓝光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该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利用该材料。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材料 以及 使用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的材料,该材料包含以下通式(1)或(2)所示的化合物:(Cz-)nA (1)Cz(-A)m (2)其中Cz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咔唑基或咔唑基亚烷基,A表示以下通式(A)所示的基团:(M)p-(L)q-(M’)r (A)其中M和M’各自独立地表示含有2至40个碳原子和氮原子并且形成取代或未取代的环的杂芳环,M和M’可以表示相同的环或不同的环,L表示单键、含有6至30个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或亚芳基,含有5至30个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亚环烷基,或含有2至30个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杂芳环,p表示0至2的整数,q表示1或2的整数,r表示0至2的整数,并且p+r表示1或更大的整数;并且n和m各自表示1至3的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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