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影视器材脚架无效
| 申请号: | 03247123.8 | 申请日: | 2003-06-11 |
| 公开(公告)号: | CN2634256Y | 公开(公告)日: | 2004-08-18 |
| 发明(设计)人: | 杨承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影龙电影器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6M11/34 | 分类号: | F16M11/34 |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曾旻辉 |
| 地址: | 510900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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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影视器材脚架,它包括支杆和与之套接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支脚,位于最上方的支脚是活动支脚,它的支脚套上装有锁止装置。本实用新型的活动支脚可以沿支杆上下滑动,当达到合适位置时,利用锁止装置锁定,非常适合于在地面不平或者有台阶的环境下使用。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影视 器材 脚架 | ||
【主权项】:
1、一种影视器材脚架,包括支杆(1)和与之套接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支脚(2),其特征在于:位于最上方的支脚(2)是活动支脚,它的支脚套(21)上装有锁止装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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