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包括有关个人财务信息的用户识别卡的移动终端以及通过所述终端使用增值移动服务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02828819.X | 申请日: | 2002-07-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625746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6-08 |
| 发明(设计)人: | 柳尚佑;李起滢;金惠顺;李贞元;长海成;金宰震 | 申请(专利权)人: | SK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17/60 | 分类号: | G06F17/6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黄启行;谢丽娜 |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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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能使用户通过一个配备有UIM(用户识别模块)电子卡的移动终端在任何地方接收财务服务。在本发明中,用户向一个具有UIM卡的移动终端输入他或她的密码,其中UIM卡包括用户电话号码、财务、授权和个人信息,然后如果输入的密码正确,那么一个远程验证服务器基于该授权信息处理授权。在授权之后,就通过移动网络实施用户请求的服务,例如支付服务、交易细节查询服务、预付卡再充值服务。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包括 有关 个人 财务 信息 用户 识别 移动 终端 以及 通过 使用 增值 服务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使用移动终端的方法,该移动终端能够进行UIM卡插入、解密和记录并且能够通过无线通信和通过局域通信模块的局域无线通信进行互联网接入,该UIM卡包含移动识别号、财务、授权和个人信息,该方法包括:读取存储在UIM卡中的移动识别号、财务、授权和个人信息并且用输入的用户密码判定一致性,该UIM卡插入在移动终端的UIM卡插槽中;如果当判定为一致时,显示支付服务、交易细节查询服务、预付卡再充值服务、票发售和使用服务或交通卡发售和使用服务的菜单,并且使用户选择他或她期望的服务;并且通过根据用户选择的服务经互联网连接到服务提供系统来提供相应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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