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毛发和其它角质纤维的超声处理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02824460.5 | 申请日: | 2002-12-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638722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7-13 | 
| 发明(设计)人: | 迈克尔·A·奥尔沙夫斯基;权克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7/135 | 分类号: | A61K7/13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贾静环;宋莉 | 
| 地址: | 美国俄亥俄***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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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是关于使用螯合剂和超声装置来处理毛发和其它纤维。所述处理装置包括:超声发生器、对产生的超声波作出响应的梳状装置、设置于梳状装置的远心端并反射入射超声波的反射器、以及优选地设置于处理装置内的螯合剂。所述处理装置有效地配送螯合剂并超声处理所述纤维。 | ||
| 搜索关键词: | 毛发 其它 角质 纤维 超声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1.氧化处理至少一种角质纤维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将螯合剂靠近所述至少一种角质纤维放置;(b)将超声处理装置靠近所述角质纤维放置;(c)给所述超声处理装置通电以产生局部有效能量;和,(d)将来自所述超声处理装置的所述局部有效能量应用到所述角质纤维上;其中所述局部有效能量有效地将所述螯合剂沉积到所述角质纤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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