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废塑料与煤共焦化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2123582.1 | 申请日: | 2002-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1465656A | 公开(公告)日: | 2004-01-07 |
发明(设计)人: | 廖洪强;钱凯;吕劲;赵鹏;何亚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首钢总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G1/00 | 分类号: | C10G1/00 |
代理公司: | 首钢总公司专利中心 | 代理人: | 史桂芬 |
地址: | 100***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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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废塑料与煤共焦化处理方法,利用传统炼焦装置、焦油回收装置和煤气净化与回收装置实现废塑料与煤共焦化处理,步骤包括:(1)废塑料从生活垃圾中分选出来,压装成型后运往废塑料加工厂;(2)废塑料在加工厂进行破碎、造粒处理,运往焦化厂;(3)加工后的废塑料在焦化厂按一定比例与煤混合,然后入焦炉共炼焦。其特点是废塑料处理方法是采用与煤在焦炉内隔绝空气条件下进行高温干馏,干馏后废塑料转化为焦炭、焦油和煤气,从而实现废塑料100%无害化处理和100%资源化利用;具有投资省,运行费用低,充分利用现有焦炉及其配套系统,实现大规模有效处理废塑料。 | ||
搜索关键词: | 塑料 焦化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废塑料与煤共焦化处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传统炼焦装置、焦油回收装置和煤气净化与回收装置实现废塑料与煤共焦化处理,步骤包括:(1)废塑料从生活垃圾中分选出来,压装成型后运往废塑料加工厂;(2)废塑料在加工厂进行破碎、造粒处理,运往焦化厂;(3)加工后的废塑料在焦化厂按一定比例与煤混合,然后入焦炉共炼焦,废塑料在焦炉内高温干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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