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适用于液晶显示器的光导板无效
申请号: | 02118541.7 | 申请日: | 2002-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453612A | 公开(公告)日: | 2003-11-05 |
发明(设计)人: | 邱怡萱 | 申请(专利权)人: |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晓舒,魏晓刚 |
地址: | 暂无信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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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光导板,它适用于液晶显示器。使用本发明的光导板可增加液晶显示器的亮度。本发明的光导板与光源毗邻的光入射端面,与光导板的光发射面形成一锐角且与光导板的光反射面形成一钝角。本发明的光导板可增加光入射端面的面积,进而,增加光源进入光导板的光束及增加液晶显示器的亮度。 | ||
搜索关键词: | 适用于 液晶显示器 导板 | ||
【主权项】:
1.一种光导板,包括:一光入射端面,光线以不大于一最大发光角度的范围从该光入射端面进入该光导板内;一光反射面,该光导板具有一全反射角θn,当上述光线以大于该光导板的全反射角θn入射该光反射面时,可借助该光反射面反射上述光线;以及一光发射面,上述光线自该光发射面发射;其中,上述光入射端面与上述光发射面构成一第一角度θ1,上述光入射端面与上述光反射面构成一第二角度θ2,该第一角度θ1为一锐角且该第二角度θ2为一钝角,上述光反射面具有一法线,上述光入射端面与该法线构成一第三角度θ3,该第三角度θ3由下列关系式定义:θ3=90--θn,θn为光导板的全反射角,为入射光线的最大发光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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