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股骨、胫骨髓内钉无效
| 申请号: | 99213562.1 | 申请日: | 1999-06-11 |
| 公开(公告)号: | CN2395703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9-13 |
| 发明(设计)人: | 王永清;罗先正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永清 |
| 主分类号: | A61B17/72 | 分类号: | A61B17/7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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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股骨 胫骨 髓内钉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骨科内固定器械,特别是一种股骨、胫骨髓内钉,国际专利分类号:A61B 17/58。
随着髓内钉广泛应用于股骨、胫骨骨折内固定术中,对髓内钉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目前国内髓内钉主要是直接引用国外产品或仿制品,而欧美人与国人的股骨、胫骨的解剖几何参数有很大差异。使用了不合适的髓内钉,将使骨的内部受到损害,增加手术时间;提高术后的并发症;钉与骨壁的接触面积较少,影响髓内钉固定的牢固性;不能达到原有的解剖学和力学复位。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适合国人股骨、胫骨几何尺寸的髓内钉。
一种股骨、胫骨髓内钉,其特点在于:其向前弯曲的弧度半径为125厘米,钉的直径为1.202±0.113厘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不扩大髓腔,减少损伤;节省手术时间;降低术后的并发症;增加了钉与骨壁的接触面积,提高了髓内钉固定的牢固性;达到原有的解剖学和离学复位;扩大了髓内钉的应用范围。
图1是股骨髓内钉的主视图。
图2是股骨髓内钉的俯视图。
图3是胫骨髓内钉的主视图。
图4是胫骨髓内钉的俯视图。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股骨、胫骨髓内钉,其向前弯曲的弧度半径为125厘米,钉的直径为1.202±0.113厘米。
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另一种股骨、胫骨髓内钉,该钉弯曲以上与以下的长度比为1∶3,向前逐渐弯曲角度平均为11.54 5±1.71度,钉的平均直径为1.19±0.196厘米。
下面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
股骨髓内钉,其向前弯曲的弧度半径为125厘米,钉的直径为1.202厘米;
胫骨髓内钉弯曲以上与以下的长度比为1∶3,向前逐渐弯曲角度为11.545度,钉的平均直径为1.19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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