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阴唇间吸湿用品无效
| 申请号: | 98812927.2 | 申请日: | 1998-11-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284846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2-21 |
| 发明(设计)人: | 托马斯·W·奥斯本;帕梅拉·J·布朗;罗纳德·R·麦克福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F13/15 | 分类号: | A61F13/15 |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晓舒 |
| 地址: | 美国俄亥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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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阴唇 吸湿 用品 | ||
1.一种可插到女性穿用者阴唇之间的空间中的吸湿用品,所述吸湿用品具有长度、宽度和高度,所述长度、宽度和高度的取向分别为x方向、y方向和z方向,所述吸湿用品包括中间吸湿部分和透液的顶片,所述吸湿用品的特征在于:
所述顶片具有两个彼此相隔的横向边缘和两个彼此相隔的纵向边缘,所述透液的顶片包裹着所述中间吸湿部分,
所述吸湿用品的长度大于所述吸湿用品的高度,
所述透液顶片的所述横向边缘横向向内折到所述的中间吸湿部分上,并向下基本上沿所述z方向折叠从而确定了基本上在z方向上取向的中间凹槽,
所述中间凹槽在所述x方向上沿着所述吸湿用品长度的至少一部分延伸,
在将所述吸湿用品插到穿用者阴唇之间的空间中时所述中间凹槽面向穿用者的前庭底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湿用品,其中所述吸湿用品的纵向剖面是心脏形或心形。
3.根据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吸湿用品,进一步包括一对柔性伸展件,所述伸展件与所述透液的顶片相连并从所述顶片向外伸出,当穿着所述吸湿用品时,所述柔性伸展件能够与穿用者阴唇的内表面保持接触。
4.根据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吸湿用品,进一步包括不透液的底片,所述底片与所述透液的顶片的至少一部分相连。
5.根据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吸湿用品,其中所述中间吸湿部分包括带切口的芯。
6.根据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吸湿用品,进一步包括设在所述中间吸湿部分和所述透液的顶片之间的辅助接收层。
7.根据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吸湿用品,其中围绕所述中间吸湿部分将所述透液顶片的纵向边缘密封成封闭结构从而使所述吸湿用品具有密封端,优选使所述密封端的取向为z方向,更优选使所述吸湿用品的横向剖面为梯形。
8.根据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吸湿用品,其中在用水分散试验测量的情况下,所述吸湿用品分散成至少两块所需的时间小于两小时。
9.根据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吸湿用品,其中所述吸湿用品具有足够的可冲性,在可冲性试验中,在两遍或更少遍的冲水中,吸湿用品有至少70%的次数能从马桶槽中完全清除。
10.根据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吸湿用品,其中所述用品至少70%是可生物降解的,优选90%是可生物降解的。
11.根据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吸湿用品,其中在插入后多于一半所述吸湿用品保留在穿用者阴唇之间的空间中。
12.根据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吸湿用品,其中所述吸湿用品的长度为60mm-120mm,优选长度为80mm-110mm。
13.根据前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吸湿用品,其中所述用品的厚度为4.5mm-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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