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以吸附增强为核心的废水多污染物协同去除调控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2211713852.6 | 申请日: | 2022-12-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6062931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05 |
| 发明(设计)人: | 刘福强;荆世超;张为国;李杰;范俊;梁英;徐根华;李爱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大学;南京华创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2F9/00 | 分类号: | C02F9/00;C02F1/28;C02F1/78;C02F1/72;C02F1/52;C02F1/42;C02F1/463;C02F101/30 |
| 代理公司: | 南京思宸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2548 | 代理人: | 陈常美 |
| 地址: | 210003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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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吸附 增强 核心 废水 污染物 协同 去除 调控 方法 | ||
1.一种以吸附增强为核心的废水多污染物协同去除调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I:首先将生化处理后的废水流经臭氧预氧化系统,出水流入混凝沉淀系统,之后投加混凝剂进行混凝沉淀处理,并排出混凝沉淀后的污泥;
步骤S2:将步骤S1处理后的出水流入树脂吸附系统进行吸附处理;
步骤S3:对步骤S2中使用过的树脂进行再生处理,并收集脱附液;
步骤S4:步骤S3中收集的脱附液流入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进行脱附液强化处置,出水流入电絮凝系统进一步处理;
步骤S5:将步骤S4处理后的出水进行回流实现再利用或再处理,其中一部分用于配制再生剂,另一部分与步骤S1混凝沉淀处理后的出水混合后进一步进入树脂吸附系统通过增强吸附实现深度净化处理,经过回流之后的水体经树脂吸附系统处理后从出水排出;
所述步骤S1-步骤S5按照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吸附增强为核心的废水多污染物协同去除调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与步骤S4中,混凝沉淀处理中混凝剂为铝系、铁系、铝铁系无机混凝剂中的一种或几种,混凝剂投加量为20-80mg/L。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吸附增强为核心的废水多污染物协同去除调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中废水流经臭氧预氧化系统处理时,臭氧氧化接触时间为10-40min,臭氧初始通量为1-2mg/min;步骤S4中,收集的脱附液流入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时间为10~60min,臭氧初始通量为1~4mg/min。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吸附增强为核心的废水多污染物协同去除调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中,所述树脂吸附系统中树脂包括除氨氮吸附树脂、离子交换树脂、磁性树脂、螯合树脂中的一种或几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吸附增强为核心的废水多污染物协同去除调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中,树脂吸附系统中废水流速为1~8BV/h。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吸附增强为核心的废水多污染物协同去除调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中,通过再生剂对步骤S2使用过的树脂进行脱附再生。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吸附增强为核心的废水多污染物协同去除调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中,树脂再生处理时再生剂采用2~15%NaCl和/或NaOH溶液,流速为1~6BV/h,再生液量为1.5~3BV。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吸附增强为核心的废水多污染物协同去除调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4,臭氧催化氧化系统中催化剂为铝系催化剂、铁系催化剂、生物炭催化剂及其负载型催化剂中的一种或几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吸附增强为核心的废水多污染物协同去除调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4,所述电絮凝系统中的电流密度为1~50mA/cm2之间,阴阳极间距为1~10cm之间,水力停留时间为1~20min。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以吸附增强为核心的废水多污染物协同去除调控方法应用于有机废水深度降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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