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土地勘测的土壤采样无人机在审
| 申请号: | 202210655189.2 | 申请日: | 2022-06-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5042964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13 |
| 发明(设计)人: | 吕卫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酷特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4C27/08 | 分类号: | B64C27/08;B64D47/00;G01N1/0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博敖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884 | 代理人: | 黄小琴 |
| 地址: | 213159 江苏省常州市武***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土地 勘测 土壤 采样 无人机 | ||
1.用于土地勘测的土壤采样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结构主体,所述结构主体包括无人机机架(1),所述无人机机架(1)包括无人机机壳(10);
所述无人机机架(1)两侧设有对称分布的飞行驱动组件(2),所述飞行驱动组件(2)包括连杆(20),所述连杆(20)一端与所述无人机机架(1)连接,所述连杆(20)另一端设有偏转件(23),所述偏转件(23)上端设有驱动电机(21),所述驱动电机(21)顶部的动力输出端设有扇叶(22),所述偏转件(23)下端设有钻机(24),所述钻机(24)底部的动力输出端设有限位钻杆(25);
所述无人机机架(1)后端设有电动气泵(8)、蓄电池(7)及土壤采样机构(5),所述土壤采样机构(5)固定安装于所述无人机机架(1)与蓄电池(7)之间,所述电动气泵(8)的动力输出端设有用于连接所述土壤采样机构(5)的导管(6),所述土壤采样机构(5)包括旋转电机(50)、主动轮(52)、驱动管(53)及采样管(56),所述旋转电机(50)与所述主动轮(52)驱动连接,所述主动轮(52)与所述驱动管(53)之间设有实现传动的传动带(51),所述驱动管(53)中心设有贯穿式螺纹槽(531),所述采样管(56)穿插式设置于所述螺纹槽(531)内,所述驱动管(53)两端分别设有与之固定连接的旋转环(530),所述驱动管(53)两侧设有对立设置的安装板(54),所述安装板(54)顶部及底部设有与之固定连接的限位板(55),所述限位板(55)活动套接于所述旋转环(530)外侧,且所述旋转环(530)与所述限位板(55)旋转连接,所述采样管(56)内壁底端设有充气伸缩环(5603),所述导管(6)与所述充气伸缩环(5603)连通,所述采样管(56)底部设有多组与之固定连接的刮片(56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土地勘测的土壤采样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机壳(10)上设有图像采集器(11)、无线传输天线(12)及警示灯(101),所述图像采集器(11)安装于所述无人机机壳(10)前端内侧,所述无线传输天线(12)安装于所述无人机机壳(10)顶部,所述警示灯(101)设于所述无人机机壳(10)底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土地勘测的土壤采样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机壳(10)两侧设有对称分布的降落架(4),且所述降落架(4)的高度不大于所述限位钻杆(25)的高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土地勘测的土壤采样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管(6)设有两组,两组所述导管(6)与所述土壤采样机构(5)的底部连通,所述充气伸缩环(5603)与所述导管(6)数量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土地勘测的土壤采样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池(7)与所述无人机机架(1)后端卡接连接,所述蓄电池(7)后端与所述电动气泵(8)一侧卡接连接,其中,所述蓄电池(7)与所述无人机机架(1)非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土地勘测的土壤采样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样管(56)由对立设置的第一半螺纹管(560)与第二半螺纹管(561)组成,所述第一半螺纹管(560)与第二半螺纹管(561)顶部设有向外平行延伸的第一固定块(562),所述第一半螺纹管(560)与第二半螺纹管(561)底部设有向外平行延伸的第二固定块(564),两组所述第一固定块(562)与两组所述第二固定块(564)之间分别设有实现固定连接的螺栓(563),且所述第一半螺纹管(560)与第二半螺纹管(561)结构相同,所述第一半螺纹管(560)与第二半螺纹管(561)内侧设有安装孔(5601),所述导管(6)与所述安装孔(5601)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土地勘测的土壤采样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半螺纹管(560)与第二半螺纹管(561)内壁设有多组均匀分布的倒刺(5602),所述倒刺(5602)为上开口结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常州酷特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未经常州酷特仪器仪表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0655189.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