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室内装饰材料异味消除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122561995.7 | 申请日: | 2021-10-25 |
| 公开(公告)号: | CN216432037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03 |
| 发明(设计)人: | 徐中华;徐汉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峰城建(江苏)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4F8/167 | 分类号: | F24F8/167;F24F8/158;F24F11/89;F24F13/00;F24F13/20 |
| 代理公司: | 苏州欣达共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405 | 代理人: | 姜中阳 |
| 地址: | 224000 江苏省盐城市解***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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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室内装饰 材料 异味 消除 装置 | ||
1.一种室内装饰材料异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1)和消除装置(7);
壳体(1):壳体(1)前侧面安装口的左端通过合页铰接有门板(2),门板(2)前侧面的右端设有把手(3),壳体(1)底壁的中部设有回型板(14);
消除装置(7):放置于回型板(14)内部的壳体(1)底壁,消除装置(7)与壳体(1)侧壁的中部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装饰材料异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PLC控制器(4),所述PLC控制器(4)设置于壳体(1)的左侧面,PLC控制器(4)的输入端电连接外部电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室内装饰材料异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抽风机(11),所述抽风机(11)设置于壳体(1)上表面的安装圆口内,PLC控制器(4)的输出端电连接抽风机(11)的输入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装饰材料异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矩形槽板(8),所述矩形槽板(8)卡接于壳体(1)内部上端设置的卡槽内,壳体(1)的前侧开设有与矩形槽板(8)对应吻合的条形口,矩形槽板(8)的前侧面设有推拉把手(10),矩形槽板(8)的底端均匀设有通气口,矩形槽板(8)的内部放置有活性炭板(9)。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室内装饰材料异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除装置(7)包括横板(71)、日光灯(72)、光触媒(73)和纱布(74),所述纱布(74)放置于回型板(14)内部的壳体(1)底壁,纱布(74)的上端放置有光触媒(73),横板(71)均匀设置于壳体(1)的内部中心,横板(71)的下表面均设有日光灯(72),PLC控制器(4)的输出端电连接日光灯(72)的输入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装饰材料异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扶手(12),所述扶手(12)设置于壳体(1)左侧面的中部。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室内装饰材料异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甲醛检测器(15),所述甲醛检测器(15)设置于壳体(1)下表面的左侧,PLC控制器(4)与甲醛检测器(15)双向电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装饰材料异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的下表面左端前后对称设有脚轮(5),壳体(1)的下表面右端前后对称设有万向轮(6)。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装饰材料异味消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底壁的中部均匀设有透气孔(13),透气孔(13)均与回型板(14)上下位置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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