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加热不燃烧烟弹的雾化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121493483.5 | 申请日: | 2021-07-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6059223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18 |
| 发明(设计)人: | 吉雄;谢涛;畅晓渊;王冲;吕乔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F40/46 | 分类号: | A24F40/4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精英专利事务所 44242 | 代理人: | 曹祥波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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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加热 燃烧 雾化 装置 | ||
1.用于加热不燃烧烟弹的雾化装置,包括雾化主体和发热管,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主体上设有进气通道,所述进气通道连通于所述发热管,所述进气通道沿着所述发热管的外壁长度方向设置,以便气体进入所述发热管前在所述进气通道被预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加热不燃烧烟弹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主体包括支架,所述发热管连接于所述支架上,所述进气通道设置于所述支架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加热不燃烧烟弹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主体还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具有一腔体,所述发热管设于所述腔体内,所述进气通道设置于所述外壳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用于加热不燃烧烟弹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通道至少包括第一通道部分和第二通道部分,所述第一通道部分和第二通道部分均与所述发热管的长度方向平行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加热不燃烧烟弹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主体上设有进气口,所述进气口与所述进气通道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加热不燃烧烟弹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主体内设有电池,所述电池与所述雾化主体卡接固定。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加热不燃烧烟弹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主体还包括控制板,所述电池和所述发热管均与所述控制板电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加热不燃烧烟弹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外侧套设有隔热套。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加热不燃烧烟弹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管为发热真空管,所述发热真空管内设有发热腔,所述发热腔用于连接烟弹。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加热不燃烧烟弹的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主体上设有连接插口,所述连接插口与所述控制板电连接,所述连接插口上设有防尘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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