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人车有效
| 申请号: | 202120697415.4 | 申请日: | 2021-04-06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043255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07 |
| 发明(设计)人: | 张庆余;王秀旭;李川鹏;王耀福;贺宁宁;张苏林;靳志刚;田小森;谢蓉;潘霞;宗岩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汽数据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2D63/02 | 分类号: | B62D63/02;B62D63/0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00300 ***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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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无人 | ||
1.一种无人车,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车身,所述主体车身包括上装组件和设置于所述上装组件下方的底盘组件;
所述上装组件包括功能区和与所述功能区相连的可拆卸的交互模块;
所述功能区内设置有可拆卸的快递柜模块、可拆卸的售卖机模块或可拆卸的配送柜模块;所述交互模块分别与所述快递柜模块、所述售卖机模块和所述配送柜模块电连接;
所述底盘组件包括底盘车架和与所述底盘车架相连的至少一个防护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快递柜模块包括相互连接的快递柜体和快递柜体控制器,所述快递柜体控制器与所述交互模块电连接;
所述售卖机模块包括售卖机体、售卖机体控制器、压缩机和取货箱,所述售卖机体和所述压缩机均与所述取货箱相连,所述售卖机体、所述压缩机和所述取货箱还均与所述售卖机体控制器相连,所述售卖机体控制器与所述交互模块电连接;
所述配送柜模块包括相互连接的配送柜体和配送柜体控制器,所述配送柜体控制器与所述交互模块电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模块包括橡胶垫圈、压感模块、压缩骨架、压缩弹簧、支撑管、压感控制器和急停按钮,所述压缩骨架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压缩弹簧套设于所述第一端,所述第二端、所述橡胶垫圈和所述压感模块依次连接,所述压感控制器设置于所述第二端;所述压感控制器和所述压感模块电连接;
所述支撑管与所述底盘车架相连;
所述急停按钮设置于所述支撑管的一端,所述支撑管的另一端套设于所述压缩弹簧的外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垂直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车架内设置有可拆卸的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包括相互连接的中央控制器和整车控制器,所述中央控制器与所述压感控制器电连接,所述整车控制器和所述急停模块电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装组件还包括显示模块,所述显示模块与所述交互模块电连接;
所述交互模块包括触摸屏、语音控制板和语音喇叭,所述语音控制板和所述语音喇叭均与所述触摸屏相连;所述触摸屏与所述显示模块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无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控制器还分别与所述语音控制板和所述显示模块电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车架内还设置有可拆卸的电池模块,所述电池模块包括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和电池导轨,所述电池导轨与所述底盘车架相连,所述电池组设置于所述电池导轨上,所述电池组和所述电池管理系统电连接,所述电池管理系统还与所述整车控制器电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装组件四周和所述底盘车架四周还均设置有自动驾驶传感器,所述自动驾驶传感器与所述中央控制器电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5-9任一项所述的无人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装组件上方还设置有可拆卸的预警模块,所述预警模块包括摄像头和预警灯,所述摄像头和所述预警灯均与所述中央控制器电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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