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垃圾处理用可异味消除的排放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2120580859.X | 申请日: | 2021-03-2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389590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15 |
| 发明(设计)人: | 李守红;顾纯纯 | 申请(专利权)人: | 龙利源生态环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1D53/78 | 分类号: | B01D53/78;B01D53/04;B01D46/3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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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垃圾处理 异味 消除 排放 设备 | ||
1.一种垃圾处理用可异味消除的排放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1)、多层净化机构、缓震机构和安装机构;
所述多层净化机构包括净化箱(2)、控制箱(3)、净化筒(9)、进气管(10)和过滤器(11),所述基座(1)的上方设有净化箱(2),所述净化箱(2)的底部端面中心处固定连接有控制箱(3),所述控制箱(3)的内腔固定安装有电机(4),所述电机(4)的输出端与转轴(5)的底端固定连接,所述转轴(5)的顶端贯穿净化箱(2)的底端通过轴承与安装板(7)的底端转动连接,所述安装板(7)与净化箱(2)的内壁固定连接,安装板(7)下方的所述净化箱(2)的内腔填充有除臭液,所述安装板(7)的上方设有净化筒(9),所述净化筒(9)内填充有活性炭颗粒,所述进气管(10)的右端与过滤器(11)的左侧端面固定连接,所述过滤器(11)的内腔填充有空气过滤棉,所述过滤器(11)的右端通过连接管与净化箱(2)的内腔底端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垃圾处理用可异味消除的排放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缓震机构包括支撑套筒(12)、第一弹簧(13)和支撑柱(14),所述基座(1)的顶部端面固定连接有四个支撑套筒(12),四个所述支撑套筒(12)呈举行阵列的形式分布,四个所述支撑套筒(12)的内腔底端均固定连接有第一弹簧(13),所述第一弹簧(13)的顶端与支撑柱(14)的底端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柱(14)的顶端贯穿支撑套筒(12)的顶端与净化箱(2)的底部端面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柱(14)呈倒T型,所述支撑柱(14)的底部与支撑套筒(12)的内壁滑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垃圾处理用可异味消除的排放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机构包括安装板(7)、支杆(19)、限位套筒(20)、压板(23)和卡块(24),所述安装板(7)关于中心对称的开设有两个通气孔(8),所述安装板(7)的顶部端面开设有两个竖向滑槽(16),两个所述竖向滑槽(16)的一侧均开设有弧形槽(17),所述弧形槽(17)呈倒T型,两个所述弧形槽(17)关于安装板(7)的圆心呈中心对称分布,所述净化筒(9)的底部端面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杆(19),所述支杆(19)的底端延伸至弧形槽(17)内与限位套筒(20)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限位套筒(20)的内腔顶端固定连接有第三弹簧(21),所述第三弹簧(21)的底端与T型块(22)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T型块(22)的底端贯穿限位套筒(20)的底端与压板(23)固定连接,所述压板(23)的底端与弧形槽(17)相贴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垃圾处理用可异味消除的排放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箱(2)的顶端与顶盖螺纹连接,所述净化箱(2)的右侧端面底部固定连接有输液管,所述净化箱(2)的右侧端面顶部固定连接有排气管。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垃圾处理用可异味消除的排放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轴(5)通过密封轴承与净化箱(2)转动连接,净化箱(2)内腔的所述转轴(5)的两侧均匀的固定连接有若干个搅拌辊(6)。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垃圾处理用可异味消除的排放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14)上套有第二弹簧(15),所述第二弹簧(15)的顶端与净化箱(2)的底部端面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弹簧(15)的底端与支撑套筒(12)的顶部端面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垃圾处理用可异味消除的排放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套筒(20)的顶部端面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卡块(24),所述弧形槽(17)远离竖向滑槽(16)的顶部端面一侧开设有两个卡槽(18),所述卡块(24)与卡槽(18)相贴合。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垃圾处理用可异味消除的排放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套筒(20)与竖向滑槽(16)和弧形槽(17)均滑动连接,所述支杆(19)与弧形槽(17)滑动连接,所述T型块(22)的顶部与限位套筒(20)的内壁滑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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