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脱硫后高效除尘除雾脱白装置及处理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2111235697.7 | 申请日: | 2021-10-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9961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01 |
| 发明(设计)人: | 刘宝林;祝文;刘琳;陈贵福;沈建涛;苏丽娜;李海波;蒋宝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1D53/80 | 分类号: | B01D53/80;B01D53/50;B01D50/40 |
| 代理公司: | 西安志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61258 | 代理人: | 侯峰;韩素兰 |
| 地址: | 710075 陕西省西安***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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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脱硫 高效 除尘 雾脱白 装置 处理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脱硫后高效除尘除雾脱白装置及处理方法,该装置包括吸收塔、双气旋湍流增效器、喷淋层、高效气液分离器、高效除尘除雾器、超净除尘除雾器,所述吸收塔内部自下而上依次是双气旋湍流增效器、喷淋层、高效气液分离器、高效除尘除雾器、超净除尘除雾器,所述喷淋层与吸收塔内的底部通过第一循环组件连通。本发明能够真正实现湿法脱硫后的粉尘超低排放,入口粉尘浓度≤200mg/m3,出口粉尘浓度≤10mg/m3;入口粉尘浓度≤50mg/m3,出口粉尘浓度≤5mg/m3。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水泥窑烟气脱硫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脱硫后高效除尘除雾脱白装置及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经过全国范围内的统计,水泥窑烟气需要进行脱硫的生产线约有100余条,主要分布在安徽、贵州、重庆、江苏、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区域。根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一般地区SO2排放已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不超过200mg/Nm3的标准,重点地区实行100mg/Nm3的特别排放限值,个别省份实施排放总量控制,要求SO2排放小于50mg/Nm3,甚至低于20mg/Nm3,颗粒物小于10mg/Nm3,甚至低于5mg/Nm3。面对不断严苛的要求,原有的湿法脱硫系统往往不能满足排放要求,技术改造已成为当务之急。
湿法脱硫系统出口烟气一般为45~55℃的饱和湿烟气,从烟囱排出后与环境中低温空气混合,混合过程中或有水蒸气冷凝析出,可见灰白色湿烟羽,湿法脱硫后烟囱产生灰白色烟羽现象,在脱硫塔内,经过喷淋层洗涤后的烟气会夹带浆液液滴,一部分被除雾器收集,另一部分会随烟气排出,被夹带的雾滴在高空中蒸发扩散,会析出粉尘颗粒物,造成环境污染。通过减少雾滴的浓度,可有效减少粉尘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一般湿法脱硫浆液的固体物含量为10%~15%,有时可达20%以上。如果湿法脱硫排放的雾滴浓度为75mg/Nm3,则其中所含的固体颗粒浓度为:(以浆液固体物含量15%为例计算。)75mg/Nm3×15%=11.25mg/Nm3(折算成标干可达15mg/Nm3),如果要求脱硫出口排放的颗粒物浓度不大于10mg/Nm3,对雾滴排放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只有把雾滴浓度控制在30mg/Nm3以下(30×15%=4.5mg/Nm3),才是真正意义上达到粉尘颗粒物不大于10mg/Nm3。
现有脱硫后高效除尘除雾脱白装置结构有以下三种形式:
(1)湿法脱硫系统中,吸收塔入口粉尘必须≤30mg/m3时,吸收塔内结构由“均布托盘+若干层喷淋层+高效除雾器(平板式或屋脊式)”组成。该形式只能达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该组合方式仅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且无法进一步达到超低排放,且烟囱末端有严重的白色烟羽和石膏雨的现象。
(2)湿法脱硫系统中,吸收塔入口粉尘必须≤30mg/m3时,吸收塔内结构主要由“均布托盘+若干层喷淋层+高效除雾器(有管束式或屋脊式)+湿式电除尘器”组成。该形式可以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如电力行业排放指标,粉尘≤5mg/m3,二氧化硫≤35mg/m3,水泥行业个别地方排放指标,粉尘≤10mg/m3,二氧化硫≤35mg/m3,该组合方式能满足粉尘、二氧化硫超低排放标准,但是烟囱末端仍然会有白色烟羽和石膏雨的现象。最重要是电耗量和耗水量非常大,投资成本高,维护费用高,施工工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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