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人脸的业务处理方法和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2111002860.5 | 申请日: | 2021-08-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05457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26 |
| 发明(设计)人: | 郑丹丹;李亮;何晓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G06K9/62;G06N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许振新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业务 处理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基于人脸的业务处理方法,包括:
人脸识别设备采集待识别对象的人脸图像;
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基于所述待识别对象的人脸图像和业务设备对应的样本人脸数据,对所述待识别对象进行身份识别,以得到身份识别结果,所述样本人脸数据是所述业务设备通过内置的软件开发工具包SDK提供给所述人脸识别设备的,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和所述业务设备是两个独立的设备,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可插拔地加载在所述业务设备上;
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将所述身份识别结果发送给所述业务设备;
所述业务设备调用所述SDK,执行与所述身份识别结果匹配的业务处理操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在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基于所述待识别对象的人脸图像和业务设备对应的样本人脸数据,对所述待识别对象进行身份识别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基于预设的通信协议,向所述业务设备发送数据获取请求,所述数据获取请求用于请求获取对所述待识别对象进行身份识别所需的样本人脸数据,所述通信协议是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和所述SDK预先协商确定的;
所述业务设备响应于所述数据获取请求,调用所述SDK从预置的人脸数据库中获取所述样本人脸数据,并通过所述通信协议将所述样本人脸数据返回给所述人脸识别设备。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在所述业务设备将所述样本人脸数据返回给所述人脸识别设备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将所述业务设备对应的样本人脸数据存储至本地;
在所述人脸数据库中的样本人脸数据发生更新时,所述业务设备向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发送心跳包,所述心跳包中携带所述样本人脸数据的更新信息;
所述人脸识别设备监听所述业务设备发送的心跳包,如果监听到所述心跳包,则基于所述心跳包中携带的更新信息,更新本地存储的样本人脸数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人脸识别设备采集待识别对象的人脸图像,包括:
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对所述待识别对象的人脸进行多模态跟踪,以采集所述待识别对象在多个模态下分别的人脸图像;
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基于所述待识别对象的人脸图像和业务设备对应的样本人脸数据,对所述待识别对象进行身份识别,以得到身份识别结果,包括:
针对单个模态,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基于所述待识别对象在所述模态下的人脸图像和所述业务设备对应于所述模态的样本人脸数据,对所述待识别对象进行身份识别,得到所述待识别对象在所述模态对应的身份识别结果;
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基于所述待识别对象在所述多个模态分别对应的身份识别结果,确定所述待识别对象的身份识别结果。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在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基于所述待识别对象的人脸图像和业务设备对应的样本人脸数据,对所述待识别对象进行身份识别,以得到身份识别结果之前,还包括:
所述人脸识别设备通过以下方式中的至少一种,从所述待识别对象在多个模态下分别的人脸图像中,选取可用模态的人脸图像:
基于所述业务设备发送的模态指示信息,从所述待识别对象在多个模态下分别的人脸图像中,选取可用模态的人脸图像;
确定所述待识别对象在多个模态下分别的人脸图像的图像质量,从所述待识别对象在多个模态下分别的人脸图像中,选取图像质量满足预设质量要求的人脸图像作为可用模态的人脸图像。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人脸识别设备采集待识别对象的人脸图像,包括:
所述人脸识别设备采集所述待识别对象的人脸图像序列并提取所述人脸图像序列中各帧人脸图像的人脸特征;
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基于所述待识别对象的人脸图像和业务设备对应的样本人脸数据,对所述待识别对象进行身份识别,包括:
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基于预设的活体检测算法和所述各帧人脸图像的人脸特征,判断所述待识别对象是否为活体;
如果所述待识别对象为活体,所述人脸识别设备则基于所述人脸图像序列和所述样本人脸数据,对所述待识别对象进行身份识别。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所述业务处理操作包括以下操作中的至少一种:资源转移、门禁控制、身份核验、考勤签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1002860.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