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智轨电车受电弓的测试工装有效
| 申请号: | 202023148272.6 | 申请日: | 2020-12-24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06592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7 |
| 发明(设计)人: | 蒲松;伍国平;黄万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省中车铁投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1B5/06 | 分类号: | G01B5/06;G04B47/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明涛智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51289 | 代理人: | 杜梦 |
| 地址: | 644600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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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用于 电车 受电弓 测试 工装 | ||
1.一种适用于智轨电车受电弓的测试工装,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5),所述底板(5)的顶部安装有车顶C型槽(4),其中所述底板(5)和车顶C型槽(4)皆安装在车顶上,所述车顶C型槽(4)上设有可在所述车顶C型槽(4)上滑动调节的支撑杆(1),所述支撑杆(1)与所述车顶C型槽(4)之间设第二固定支架组件,所述支撑杆(1)上沿所述支撑杆(1)轴向上设有竖向凹槽(6),所述竖向凹槽(6)的内侧设有可在所述支撑杆(1)上滑动调节的横档杆(2),所述横档杆(2)与所述支撑杆(1)之间设有第一固定支架组件,所述横档杆(2)上沿其轴向上开设有横向凹槽(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智轨电车受电弓的测试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支架组件包括第二固定支座(7)和第一固定螺杆(8),所述第二固定支座(7)通过第一固定螺杆(8)固定在所述支撑杆(1)和车顶C型槽(4)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适用于智轨电车受电弓的测试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支架组件包括第二固定螺杆(11)和第一固定支座(3),所述第一固定支座(3)通过第二固定螺杆(11)固定在所述横档杆(2)和支撑杆(1)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适用于智轨电车受电弓的测试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档杆(2)和支撑杆(1)之间安装有侧三角形固定架(9)。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适用于智轨电车受电弓的测试工装,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档杆(2)的顶部与底部皆开设有横向凹槽(10),所述支撑杆(1)的正面与背面皆开设有竖向凹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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