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场地非扰动土壤取样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562162.1 | 申请日: | 2020-07-3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43260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29 |
| 发明(设计)人: | 黄波涛;黄沈发;朱瑞利;张施阳;向霄;朱杰;朱文超;阳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崇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1N1/08 | 分类号: | G01N1/0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唯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29 | 代理人: | 汪家瀚 |
| 地址: | 200235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挥发性 有机物 污染 场地 扰动 土壤 取样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场地非扰动土壤取样装置。该土壤取样装置包括钻杆连接段、取样段和钻头段;钻杆连接段与取样段之间通过接头连接;取样段和钻头段内部连通,两者之间通过接头连接;取样段包括取样段接头、上部取样杆体和下部取样杆体;上部下部取样杆体间通过凹凸卡口接合成取样杆体;取样杆体上设有若干排气孔;取样杆体内部设置有多个格挡,相邻格挡间放置土壤取样管;土壤取样管为两端开口的中空管;钻头段包括钻头段接头和钻头;钻头中心开有取样孔,钻头前端周边设有刀头或齿形金刚石。该土壤取样装置安装拆卸方便,操作简单,取土装样一次完成,可有效取得不扰动样,保障环境样品检测数据的有效性。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设备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场地非扰动土壤取样装置。
背景技术
在污染场地环境监测中需要对现场的土壤进行采样检测,针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样品的获取,通常采用原状取土器。目前常用的取土器为薄壁取土器,薄壁取土器由取样头和薄壁管组成,主要结构为一单向球阀,压入取土器时,残土和浆液沿单向阀排出口排出。该种取土器主要用于工程地质勘察中的原状土采样试验,但并不适用于环保领域中挥发性有机物样品的取样,主要存在的问题:(1)取土器头部的溢流孔孔底有残留,球阀部分常常被淤泥堵塞或夹砂,采集污染土壤时,残留土壤会混合到采集的土壤中,容易造成样品污染;(2)现有的取土器取样主要靠管壁摩阻,导致土样容易移动和脱落,此外取土器内部设有镀锌铁皮制造的单开缝的取样筒,在装样时需要铁皮脱开采样,造成原状土壤裸露和裂隙,这些问题会导致土壤的扰动,影响采集样品的检测结果的可靠性;(3)薄壁取土器的较短且一次的取土量较少,在环保监测连续取样时,需要多次钻进和取样操作,使得现场的施工时间长,工序繁琐。(4)环保监测中,更换作业点位时,需要对钻探设备进行清洗,防止交叉污染,薄壁取土器的清洗繁琐且耗时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可拆卸、清洗方便,可防控二次污染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场地非扰动土壤取样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一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场地非扰动土壤取样装置(非扰动土壤取样器),它包括依次连接的钻杆连接段(1)、取样段(2)和钻头段(3);钻杆连接段(1)与取样段(2)这两部分之间通过取样器连接头(5)和取样段接头(6)相连接;取样段(2)和钻头段(3)这两部分内部连通,两者之间通过取样段接头(6)和钻头段接头(13)相连接;所述的连接方式为卡扣连接或螺纹连接;
钻杆连接段(1)包括钻杆接头(4)和取样器连接头(5);钻杆接头(4)连接钻进机器的钻杆系统;取样器连接头(5)与取样段(2)连接;
取样段(2)包括位于两端的取样段接头(6),和位于两端的取样段接头(6)之间的上部取样杆体(11)和下部取样杆体(10);上部取样杆体(11)与下部取样杆体(10)之间通过凹凸卡口(12)对齐连接,接合成取样杆体(两者钻进时为接合状态,取土时两者拆卸分离);取样杆体上设有若干排气孔(8);取样杆体内部设置有多个格挡(7),相邻格挡(7)之间放置土壤取样管(15);所述的土壤取样管(15)为两端开口的中空管,现场取样时,土壤取样管(15)内部可装进从钻头段3处钻取进来的原状土;
钻头段(3)包括首尾相接的钻头段接头(13)和钻头;所述钻头中心开有取样孔,所述钻头前端周边设有刀头或齿形金刚石。
进一步地,整个土壤取样装置为长条杆形,其中每一段即钻杆连接段(1)、取样段(2)和钻头段(3)的截面形状均为环形。
进一步地,所述钻头为环形刀头(14);钻头段接头(13)为圆环形,环形刀头(14)为圆锥形;环形刀头(14)的直径比钻头段接头(13)的直径(即取样杆体的直径)小。
进一步地,所述齿形金刚石焊接在钻头前端周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崇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崇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1562162.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