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自发释放气味的香薰灯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035682.7 | 申请日: | 2020-06-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99764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20 |
| 发明(设计)人: | 鲍晓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摩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L9/03 | 分类号: | A61L9/03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宇正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876 | 代理人: | 于理科 |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宁波***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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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自发 释放 气味 香薰灯 | ||
1.一种可自发释放气味的香薰灯,包括底壳(1)和上壳体(4),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壳(1)的上方安装有上壳体(4),所述上壳体(4)的顶端表面开设有通孔,且通孔内部安装有叶轮(8),并且上壳体(4)与叶轮(8)活动连接,所述底壳(1)的内部安装有驱动电机(5),所述驱动电机(5)通过联轴器与传动轴(6)连接,所述传动轴(6)的另一端卡接有旋转轴(7),且叶轮(8)安装在旋转轴(7)的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自发释放气味的香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壳(1)的底端表面等距离安装有支腿(11),所述支腿(11)的下方螺旋连接有吸盘。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自发释放气味的香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壳(1)的内部顶端安装有底板(14),所述底壳(1)的内部位于底板(14)的下方设置有铝基板(9),所述铝基板(9)的下表面安装有LED灯珠(1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自发释放气味的香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壳(1)的上方安装有侧板(2),且底壳(1)与侧板(2)为一体设计,所述侧板(2)的侧面设置有限位块(12),所述上壳体(4)的内部侧面开设有配合限位块(12)使用的限位槽。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自发释放气味的香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轴(6)的外部设置有中心管(3),且中心管(3)贯穿底板(14)和铝基板(9)并延伸至底壳(1)的内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自发释放气味的香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轴(7)的下方开设有安装槽(13),所述传动轴(6)的端部设置有配合安装槽(13)使用的安装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自发释放气味的香薰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壳(1)的表面安装有控制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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