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DAS系统中基于SOC的双千兆以太网传输方法及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982513.2 | 申请日: | 2020-09-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13462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5 |
| 发明(设计)人: | 方立新;张成先;韩岩松;赵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平湖波汇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B10/27 | 分类号: | H04B10/27;G06F9/54;G06F9/52;G06F9/50;H04L29/06;H04Q11/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1105 | 代理人: | 周涛 |
| 地址: | 201600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das 系统 基于 soc 千兆 以太网 传输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DAS系统中基于SOC的双千兆以太网传输方法及系统,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一、探测光纤发出的光信号经过光电转换和模数转换得到数字信号;步骤二、两组探测光纤的数字信号经过滤波和降噪处理后分别送入两个ARM内核处理器,两个ARM内核处理器分别定义为#0 ARM core和#1 ARM core,#0 ARM core加载Linux处理系统,#1 ARM core不运行操作系统;步骤三、#0 ARM core与#1 ARM core进行核间通信,实现信息的交互与运算的同步进行,#0 ARM core对DU单元内非处理单元进行配置和管理,以及实现与PU单元的消息交互;步骤四、#0 ARM core与#1 ARM core将处理后的信号传输至PU单元。本发明实现了DAS、DU所要求的两路光纤线路的信号处理和高速传输要求,在集成度、功耗、成本上均具有较大的优势。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分布式光纤振动传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通过千兆以太网实现高速率的可靠数据的传输方法,更具体涉及一种基于SOC芯片,实现双路千兆以太网数据传输,解决DAS系统高速、可靠数据传输的要求。
背景技术
DAS系统的基本原理是向光纤中发射特定波长(1550nm)的激光脉冲,接收激光脉冲沿光纤传播时产生的背向瑞利散射(Rayleigh scattering)信号,光纤沿线的外部振动会引起光纤的各种效应,如:拉伸、弯曲、折射率变化等,这些效应反映在背向瑞利散射信号上,因此,对反射信号进行精确的检测,就能感知光纤沿线的振动情况。基于此原理,DAS系统可应用于长距离管线预警、周界安防预警等领域。
DAS系统由DU(Detection Unit)、PU(Process Unit)两大部分组成,其中, DU是探测单元,包含了激光器及驱动、激光脉冲信号的生成及发送、微弱的背向瑞利散射光信号的放大、探测、光电转换以及信号的滤波、降噪等数字信号处理,处理后的数字信号需要传输到PU;PU是处理单元,它接收来自DU的数据,综合应用深度学习算法进行模式识别,以便精确判断光纤线路上,是否在某个或者某些位置产生了振动告警;同时,PU提供了友好的人机界面,方便对DAS系统进行场景设定、参数配置。
DU与PU之间通过千兆以太网连接,以TCP方式进行数据传输,数据传输速率非常高,一般恒定保持在667Mbps左右。DAQ(Data Acquisition)是DU中的控制及数字信号处理单元,承担着光-电转换后电信号的滤波、降噪等数字信号处理算法,同时承担着将数据传输到PU、与PU交互、对DU单元的其他模块进行管理、配置等功能,简而言之,DAQ是DU的控制中心,既要实现高速数字信号处理,又要实现高速以太网数据传输及系统控制。
传统的实现方法是:由DSP(Digital Signal Processor)实现高速数字信号处理,由通用处理器实现高速以太网的TCP传输。这种实现方法的缺点是:DAQ单元集成度不高、功耗较大、成本无竞争力。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DAS系统中基于SOC的双千兆以太网传输方法,本发明以较小的硬件复杂度、较低的功耗以及较低的硬件成本,实现了高性能的双千兆以太网口,提供了高速、稳定的数据传输。此外,本发明还要提供一种DAS系统中基于SOC的高速数字信号处理及高速双千兆以太网传输系统。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DAS系统中基于SOC的双千兆以太网的传输方法,用于DU单元与PU单元之间的高速数据传输,同时实现对两路探测光纤的信号处理,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DU单元接收到由2路探测光纤反射回来的光信号,并经过光电转换和模数转换得到2路数字信号;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平湖波汇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平湖波汇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982513.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