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窥屏方法、装置及终端设备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630481.X | 申请日: | 2020-07-03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985305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4 |
| 发明(设计)人: | 明权;倪国平;张思栋;刘全仲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G06K9/62;G06F9/451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414 | 代理人: | 胡明强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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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防窥屏 方法 装置 终端设备 | ||
本申请提供一种防窥屏方法、装置及终端设备,涉及终端设备控制技术领域,其中,该方法包括获取前置摄像头拍摄到的人脸数据,然后根据人脸数据、预设的用户人脸信息和预设的白名单中的人脸信息,确定防窥屏等级,并执行防窥屏等级对应的防窥屏操作。本申请提供的技术方案通过将不同的场景进行分类,根据识别到不同的人确定对应的防窥屏操作,可以达到灵活使用的效果,进而提高终端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使用体验。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终端设备控制技术,尤其涉及一种防窥屏方法、装置及终端设备,属于计算设备防窥屏控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一方面随着智能终端的普及,人们已经习惯通过智能终端处理自己的工作、娱乐、健康和社交等事项,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关注到智能终端的隐私保护问题。当用户在使用智能终端时,个人信息会出现在屏幕上,而此时用户的个人信息很可能被其他人关注到。为了防止个人信息不被其他人偷看,部分厂家研发出具有防窥屏功能的屏幕,用户仅在特定的角度才能看到屏幕上的画面,进而防止其他人偷看。
但是,这种基于物理结构改进的防窥屏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用户的使用体验。例如,当用户也处在可视角度之外时,用户自己也看不到屏幕上的内容。所以,部分厂家提出了基于人脸识别的防窥屏方案,智能终端可以通过前置摄像头获取人脸数据,在识别到非用户人脸信息时直接关闭屏幕,阻止其他人偷看。但是,这种防窥屏方案不够灵活。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申请提供一种防窥屏方法、装置及终端设备,用于解决现有的防窥屏方案不够灵活,容易影响终端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使用体验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防窥屏方法,应用于终端设备,终端设备包括前置摄像头,方法包括:
获取前置摄像头拍摄到的人脸数据;
根据人脸数据、预设的用户人脸信息和预设的白名单中的人脸信息,确定防窥屏等级;
执行防窥屏等级对应的防窥屏操作。
可选的,根据人脸数据、预设的用户人脸信息和预设的白名单中的人脸信息,确定防窥屏等级,包括:
确定人脸数据中的人脸信息对应的被拍摄对象在前置摄像头监控范围内的停留时间;
根据人脸数据中目标人脸信息、用户人脸信息和白名单中的人脸信息,确定防窥屏等级,目标人脸信息为停留时间超过预设时长的被拍摄对象的人脸信息。
可选的,根据人脸数据中目标人脸信息、用户人脸信息和白名单中的人脸信息,确定防窥屏等级,包括:
若目标人脸信息中不包括第一人脸信息,则确定防窥屏等级为第一等级,第一人脸信息为与用户人脸信息匹配的人脸信息;
若目标人脸信息中包括第一人脸信息和第二人脸信息,并且目标人脸信息中不包括第三人脸信息,则确定防窥屏等级为第二等级,第二人脸信息为与白名单中的人脸信息匹配的人脸信息,第三人脸信息为与用户人脸信息和白名单中的人脸信息均不匹配的人脸信息;
若目标人脸信息中包括第一人脸信息和第三人脸信息,则确定防窥屏等级为第三等级。
可选的,执行防窥屏等级对应的防窥屏操作,包括:
若防窥屏等级为第一等级,则进入息屏状态;
若防窥屏等级为第二等级,则显示第一提示信息;
若防窥屏等级为第三等级,则降低屏幕亮度。
可选的,方法还包括:
若目标人脸信息中不包括第一人脸信息,则记录目标人脸信息;
在检测到用户人脸信息后,根据记录的目标人脸信息显示第二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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