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坞墙体系的施工工艺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135049.3 | 申请日: | 2020-03-02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0519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9 |
| 发明(设计)人: | 王伟;袁扣峰;李建臣;王学森;崔云;王小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2D5/10 | 分类号: | E02D5/10;E02D5/04;E02D13/10;E02D17/04;E02D19/18 |
| 代理公司: | 上海互顺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332 | 代理人: | 成秋丽 |
| 地址: | 20003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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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墙体 施工工艺 | ||
1.一种坞墙体系的施工工艺,其特征在于,坞墙体系的施工桩施工,所述板桩施工采用预制时外露主筋的锚碇板桩直接沉桩,省去凿除桩顶混凝土的流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工工艺,其特征在于,预制时外露主筋的锚碇板桩结构包括:预制板桩主体和桩头主筋组件;
预制板桩主体由混凝土桩和钢筋骨架组成,所述混凝土桩浇筑时把钢筋骨架浇筑在其内,使得钢筋骨架位于混凝土桩内部;
所述钢筋骨架的若干主筋延伸形成桩头主筋组件,所述桩头主筋组件由若干桩头主筋组成,所述若干主筋从混凝土桩的顶端延伸至混凝土桩的外部,延伸长度大于70cm,所有主筋从所述顶端至外部延伸的外露段称为若干桩头主筋;
所述若干桩头主筋等分成两组,两组桩头主筋相对设置,每根桩头主筋的长度大于70c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施工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锚碇板桩结构在沉桩时使用桩帽防护桩头主筋组件,用于沉桩的沉桩锤锤击桩帽,以实现锚碇板桩结构的下沉。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施工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桩帽包括:套设在预制板桩主体上的帽本体、供沉桩用锤体锤击的柱状体,所述预制板桩主体上延伸出桩头主筋,所述帽本体上设有供桩头主筋贯穿的贯通孔;所述柱状体与帽本体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柱状体的高度大于桩头主筋的长度,使得锤体锤击时避让出外露钢筋。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施工工艺,其特征在于,坞墙体系的施工还包括坞墙区域施工,在锚碇板桩等坞墙桩基及土体加固施工完成后,开始坞墙区域施工;
坞墙区域施工采用U型钢板桩支护。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施工工艺,其特征在于,坞墙体系的施工还包括锚碇墙施工,在坞墙区域施工完成后,开始锚碇墙施工;
锚碇墙达到设计强度后,开始锚碇墙前回填块石棱体,以及锚碇拉杆张拉。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施工工艺,其特征在于,坞墙体系的施工还包括廊道施工,所述锚碇墙施工和廊道施工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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