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木质素颗粒基水凝胶以及用于通过溶剂蒸发法制备木质素胶体颗粒的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980078864.6 | 申请日: | 2019-11-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6655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3 |
| 发明(设计)人: | 莫妮卡·奥斯特贝格;米卡·西波宁;莫里·科斯蒂艾宁;劳拉·阿克拉斯;纪尧姆·里维埃;张雪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尔托大学基金会 |
| 主分类号: | C08L97/00 | 分类号: | C08L97/00;C08J3/075 |
| 代理公司: | 成都超凡明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58 | 代理人: | 王晖;刘书芝 |
| 地址: | 芬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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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木质素 颗粒 凝胶 以及 用于 通过 溶剂 蒸发 法制 胶体 方法 | ||
1.制备胶体木质素颗粒的分散体的方法,通过以下进行:
-提供木质素在木质素的挥发性有机溶剂和木质素的非溶剂的混合物中的溶液,所述混合物具有非溶剂与溶剂的比率;以及
-通过蒸发所述木质素的挥发性有机溶剂来增加所述非溶剂与所述溶剂的所述比率以产生胶体木质素颗粒的水性分散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溶剂与非溶剂的比率为10:1至1:1w/w。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机溶剂是挥发性的和/或所述有机溶剂是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质素是未修饰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质素的挥发性有机溶剂和所述木质素的非溶剂的所述混合物以10:1至1:1的重量比提供。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木质素的溶液通过以下获得:将未修饰的木质素溶解于木质素的挥发性有机溶剂和水的混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未修饰的木质素的溶液通过以下获得:
-将未修饰的木质素溶解于木质素的挥发性有机溶剂中;以及
-在保持所述木质素在溶液中的同时添加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溶剂的蒸发在0.001毫巴至500毫巴的绝对压力下进行。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溶剂的蒸发通过缓慢蒸发法或通过快速闪蒸进行。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未修饰的木质素包括从植物生物质获得的木质素。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包括用于生产所述分散体的一锅法。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包括制备具有在80nm至500nm范围内的平均粒径的胶体木质素颗粒在液体介质中的分散体,所述液体介质是水或包含按重量计小于15%的木质素的溶剂的水。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包括制备具有在80nm至500nm范围内的平均粒径的胶体木质素颗粒在液体介质中的分散体,所述液体介质是水或包含按重量计小于15%的丙酮的水。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包括制备能够通过具有以下颗粒保留值的滤膜的胶体木质素颗粒的分散体:小于15微米。
15.一种通过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获得的胶体木质素颗粒的分散体。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分散体,所述胶体木质素颗粒具有在80nm至500nm范围内的平均粒径。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分散体,包括能够通过具有以下颗粒保留值的滤膜的胶体木质素颗粒:小于15微米。
18.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分散体,所述分散体包括放置至少两个小时后不沉降的胶体木质素颗粒。
19.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分散体,所述分散体包括放置至少两个小时后在室温下不沉降的胶体木质素颗粒。
20.根据权利要求15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分散体在水凝胶中作为流变改性剂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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