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文化传媒灯箱宣传展示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922157832.5 | 申请日: | 2019-12-05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48916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08 |
| 发明(设计)人: | 汪倩倩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赤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9F13/04 | 分类号: | G09F13/0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15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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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文化传媒 灯箱 宣传 展示 装置 | ||
1.一种文化传媒灯箱宣传展示装置,包括展示柜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柜本体(1)底部的边角处均固定连接有支脚(2),所述展示柜本体(1)底部的中心固定连接有基座(3),所述基座(3)顶部的两侧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柱(4)和第二支撑柱(5),所述第一支撑柱(4)和第二支撑柱(5)之间固定连接有两组连接杆(6),两组所述连接杆(6)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转动轴(7)和第二转动轴(8),所述第一转动轴(7)和第二转动轴(8)外壁的两端均安装有限位轴套(10),所述第一支撑柱(4)和第二支撑柱(5)之间固定连接有两组灯杆(11),两组所述灯杆(11)的中心均安装有多个照明灯(12),展示柜本体(1)底部中心的一侧安装有伺服电机(15),所述第一支撑柱(4)和第二支撑柱(5)外壁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连接板(17),所述连接板(17)的顶部安装有多个与照明灯(12)相对应的散热风扇(1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灯箱宣传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柱(4)和第二支撑柱(5)均是通过螺纹旋合与基座(3)固定连接,且所述基座(3)顶部的两侧均开设有与第一支撑柱(4)和第二支撑柱(5)相对应的螺纹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灯箱宣传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两组所述连接杆(6)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转动轴承(9),且多个所述转动轴承(9)分别套接在第一转动轴(7)和第二转动轴(8)的外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灯箱宣传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转动轴(7)和第二转动轴(8)外壁的底部均安装有皮带轮(13),且两个所述皮带轮(13)之间安装有传动皮带(1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灯箱宣传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伺服电机(15)的输出轴通过联轴器(16)与第二转动轴(8)的底部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文化传媒灯箱宣传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柜本体(1)外壁的两侧均开设有多个散热孔(19),且多个散热孔(19)的中心均安装有过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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