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底底架附件的装配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921940521.X | 申请日: | 2019-11-1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93787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07 |
| 发明(设计)人: | 刘建新;安伟;张帅;李景元;庞建新;张志远;房顺利;李伟;刘欢;张丽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3K37/04 | 分类号: | B23K37/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悦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27 | 代理人: | 樊耀峰;张西红 |
| 地址: | 014030 内蒙古自治区***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车底 底架 附件 装配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底底架附件的装配装置。该装配装置包括水平杆、第一定位机构、第三定位机构和第二定位机构;其中,所述第一定位机构设于所述水平杆的一端部,且设置为能够将所述水平杆定位在车底底架的中梁的上方;所述第三定位机构设于水平杆的两个端部之间的部分,且设置为能够将车底底架附件的杠杆托架组成进行定位;所述第二定位机构设于所述水平杆的另一端部,且设置为能够将车底底架附件的手制动杠杆支点座上的定位孔进行定位。本实用新型的装配装置提高了车底底架附件的安装效率和安装质量。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底底架附件的装配装置。
背景技术
敞车为我国铁路运煤货车的主要车型之一,属于重载型货车。敞车上使用的手制动装置包括吊架杠杆托架组成和手制动杠杆支点座附件,装配于车底底架的附近。车底底架附件包括吊架杠杆托架组成和手制动杠杆支点座。装配时以中梁为定位基准,以固定的水平距离和竖直距离安装于车底底架的中梁的上方。但是,中梁位于车底底架上,采用手工划线进行标定杠杆托架组成和手制动杠杆支点座的位置,难度较大,而且精度不高。这两个附件如果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将会影响整车的制动性能。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底底架附件的装配装置,其可以精确定位需要安装的车底底架附件位置,提高安装效率和安装质量。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上述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车底底架附件的装配装置,包括水平杆、第一定位机构、第三定位机构和第二定位机构;其中,所述第一定位机构设于水平杆的一端部,且设置为能够将所述水平杆定位在车底底架的中梁的上方;所述第二定位机构设于所述水平杆的另一端部,且设置为能够将车底底架附件的手制动杠杆支点座上的定位孔进行定位;所述第三定位机构设于所述水平杆的两个端部之间的部分,且设置为能够将附件中的杠杆托架组成进行定位。
该装配装置主要对敞车车底底架附件进行精确定位,以便于能够后期的焊接安装。车底底架附件主要包括杠杆托架组成和手制动杠杆支点座。安装时,上述两个附件均高于车底底架上的中梁,但是安装位置需要以距离中梁固定的水平距离和竖直高度进行安装。因此,在这些附件装配时均需要以中梁为基准进行定位和安装。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一定位机构将水平杆的一端部以固定的竖直高度定位在中梁上方。水平杆上还分别固定设有第二定位机构和第三定位机构,然后再以第二定位机构和第三定位机构分别对手制动杠杆支点座和杠杆托架组成进行定位。从而实现以中梁为基准,精确对杠杆托架组成和手制动杠杆支点座进行定位。
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一定位机构可以包括支撑件,支撑件顶端固定于水平杆上,支撑件底端可以为卡尺结构,卡于中梁上,使水平杆以一定竖直高度固定于在中梁的上方。
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二定位机构可以包括连接件、水平板和限位孔,水平板通过连接件连接于水平杆上,水平板用于限定手制动杠杆支点座上表面的高度;限位孔设置为与手制动杠杆支点座上的定位孔相对应,用于限定定位孔在水平方向上与中梁的距离。
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三定位机构可以选择钩状结构、托板结构等,用于固定和定位杠杆托架组成。第三定位机构固定于水平杆上,且位于中梁的斜上方,用于对杠杆托架组成进行定位,将杠杆托架组成定位于固定位置处。该固定位置与中梁在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均具有一定的距离。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装配装置,优选地,所述第一定位机构包括第一立板和第一定位水平板;所述第一立板的板面与所述水平杆竖直设置,且其上端部固定于水平杆上,其下端部与第一定位水平板连接。在装配时,将第一定位水平板与中梁上表面接触,第一立板的板面与中梁平行设置,使水平杆与中梁竖直;将水平杆定位在中梁上方的一定竖直高度处。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一立板的高度为水平杆距离中梁的竖直高度。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装配装置,优选地,所述第一立板的下端部向下延伸形成限位板。通过限位板在水平方向上限制第一立板的移动,从而更好定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940521.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轻质非金属材料数控加工排屑装置
- 下一篇:一种浓缩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