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排污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920981206.5 | 申请日: | 2019-06-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47968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08 |
| 发明(设计)人: | 吕连杰;王斌;王兆凤;王凡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华东设计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5D90/00 | 分类号: | B65D90/00;B65D88/5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董亚军 |
| 地址: | 100007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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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排污 装置 | ||
1.一种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污装置包括:加强底板(1)、排污管(2)、法兰(3)、法兰盖(4);其中,
所述排污管(2)包括:第一子排污管(21)和第二子排污管(22),所述第一子排污管(21)为中空的半柱体,所述第二子排污管(22)为中空的柱状结构,所述第二子排污管(22)的第一端设置有封闭所述第一端的下半部分的底板(221);
所述第一子排污管(21)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二子排污管(22)的第一端相连接,所述第一子排污管(21)的第二端适于与罐体的侧壁相连接;
所述加强底板(1)沿所述第一子排污管(21)的轴向设置且封闭所述第一子排污管(21)的下侧开口部分,所述加强底板(1)的第一端适于与罐体的底壁相连接,所述加强底板(1)的第二端与所述底板(221)连接在一起;
所述法兰(3)设置在所述第二子排污管(22)的第二端,所述法兰盖(4)和所述法兰(3)适于对接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排污管(21)的直径和所述第二子排污管(22)的直径相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221)为半圆形底板,所述底板的直径与所述第二子排污管(22)的直径相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污装置还包括:加强壁板(5),所述加强壁板(5)与所述加强底板(1)垂直连接,所述加强壁板(5)适于与所述罐体的侧壁相连接,所述加强壁板(5)上设置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子排污管(21)的第二端穿至所述第一通孔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污装置还包括:补强板(6),所述补强板(6)上设置有第二通孔,所述第一子排污管(21)的第二端穿至所述第二通孔内,所述补强板(6)设置在所述加强壁板(5)上且与所述加强底板(1)垂直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孔和所述第二通孔的横截面为半圆形。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强板(6)为半圆环状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法兰盖(4)上设置有多个连接通孔(41),所述多个连接通孔(41)沿所述法兰盖(4)的周向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连接通孔(41)与所述法兰(3)上的多个第三通孔(31)一一对应。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底板(1)为弧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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