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模块化抓举机器人玩具有效
| 申请号: | 201920572408.4 | 申请日: | 2019-04-25 |
| 公开(公告)号: | CN21052175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5 |
| 发明(设计)人: | 苏鹏博;任思齐;白露;李一鸣;解为然;毛德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哈尔滨玄智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3H17/00 | 分类号: | A63H17/00;A63H17/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隆源天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73 | 代理人: | 闫冬;吴航 |
| 地址: | 15000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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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模块化 抓举 机器人 玩具 | ||
1.一种模块化抓举机器人玩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身主体(1),所述车身主体(1)中部设置有夹爪安装槽(2),所述车身主体(1)两侧设置有车轮(3),所述车轮(3)连接有车轮驱动机构;
武器模块,包括夹爪(4),所述夹爪(4)位于夹爪安装槽(2)内并与所述车身主体(1)连接,
武器驱动模块,包括夹爪驱动机构(5),所述夹爪驱动机构(5)与所述夹爪(4)连接,适于驱动所述夹爪(4)夹紧;
电池模块,所述电池模块位于所述车身主体(1)内,所述电池模块电连接所述车轮驱动机构和所述夹爪驱动机构(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块化抓举机器人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爪(4)通过夹爪安装部(6)与所述车身主体(1)连接,所述夹爪(4)包括上夹爪(401)和下夹爪(402),所述下夹爪(402)与所述夹爪安装部(6)转动连接,所述夹爪驱动机构(5)适于驱动所述上夹爪(401)朝向所述下夹爪(402)转动,和,驱动所述上夹爪(401)和所述下夹爪(402)绕所述夹爪安装部(6)在竖直方向上同向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模块化抓举机器人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爪驱动机构(5)包括电机(501)、第一齿轮(502)、第二齿轮(503),所述电机(501)的输出轴、第一齿轮(502)、第二齿轮(503)依次连接,所述第一齿轮(502)的径长大于所述第二齿轮(503)的径长,所述第二齿轮(503)与所述上夹爪(401)刚性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模块化抓举机器人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夹爪(401)和所述下夹爪(402)上分别设置有上夹爪转动连接部(4011) 和下夹爪转动连接部(4021),所述第二齿轮(503)中部穿设有D型轴,所述第二齿轮(503)通过所述D型轴与所述上夹爪转动连接部(4011)和所述下夹爪转动连接部(4021)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模块化抓举机器人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齿轮(503)为部分有齿的齿轮结构,所述第二齿轮(503)的齿部与所述第一齿轮(502)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2-5任一所述的模块化抓举机器人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爪安装部(6)包括安装支架(601)和设置于所述安装支架(601)上的固定轴,所述固定轴与所述下夹爪(402)转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模块化抓举机器人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夹爪(402)上表面并排设置有多个楔形前铲(4022),所述上夹爪(401)下表面设置有多个呈锯齿状排列的齿牙部(4012)。
8.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模块化抓举机器人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主体(1)上设置有护甲,所述护甲包括侧护甲(701)和后护甲(702),所述侧护甲(701)覆盖所述车身主体(1)侧部,所述后护甲(702)覆盖所述车身主体(1)尾部,所述车轮(3)位于所述侧护甲(701)与所述车身主体(1)侧部之间的间隙处。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模块化抓举机器人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主体(1)与所述护甲上均设置有磁铁,所述护甲通过所述磁铁与所述车身主体(1)吸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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