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终端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920210602.8 | 申请日: | 2019-02-1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94470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27 |
| 发明(设计)人: | 张克成;朱华胜;何宗文;赵红超;黄凯;阙海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G06F11/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翟乃霞;刘昕 |
| 地址: | 523857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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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提示灯 运动部 终端设备 透光 壳体 可移动地设置 本实用新型 所述空间 提示 体内 移动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壳体、透光部、运动部和提示灯,所述运动部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壳体,所述透光部安装在所述壳体上,所述提示灯位于所述壳体内与透光部相对的空间中,所述提示灯设置在所述运动部上,所述提示灯可随所述运动部在所述空间中移动。上述方案能解决目前的终端设备的提示灯存在提示效果较差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终端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用户需求的提升,终端设备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当前,越来越多的光效应用在终端设备上,较为常见的是提示灯,提示灯能够在用户收到消息、未接来电等状态下闪亮,达到提醒用户及时处理的作用。
当前的提示灯固定在终端设备的边框上,只能实现静态提示的作用。随着终端设备竞争的日益激烈,终端设备的同质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千篇一律的提示灯较难提高终端设备的市场竞争力,最重要的是,对用户的提示效果较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终端设备,以解决目前的终端设备的提示灯存在提示效果较差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壳体、透光部、运动部和提示灯,所述运动部可移动地设置于所述壳体,所述透光部安装在所述壳体上,所述提示灯位于所述壳体内与透光部相对的空间中,所述提示灯设置在所述运动部上,所述提示灯可随所述运动部在所述空间中移动。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终端设备包括运动部,运动部能够相对于壳体发生移动,提示灯安装在运动部上,在运动部的带动下移动,进而能够在透光部对应的空间内移动。此种情况下,提示灯开启时产生的光线会在透光部上产生运动光效,进而能够增强提示效果。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的终端设备在一种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的终端设备在另一种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0-壳体、110-光源电路板、120-弹片、130-主板、
200-透光部、
300-运动部、
400-提示灯、500-第一柔性电路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例公开的技术方案。
请参考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一种终端设备,所公开的终端设备包括壳体100、透光部200、运动部300和提示灯400。
壳体100为终端设备的基础构件,壳体100为终端设备的其他组成构件提供安装位置。运动部300可移动地设置于壳体100,进而能够相对于壳体100发生移动。透光部200安装在壳体100上,提示灯400开启时发出的光线能够穿过透光部200,达到提示用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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