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脸识别的消费支付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在审
| 申请号: | 201910840720.1 | 申请日: | 2019-09-06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65508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09 |
| 发明(设计)人: | 毕化镭;朱徐立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20/40 | 分类号: | G06Q20/40;G06Q20/4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杨俊辉;刘芳 |
| 地址: | 310051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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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识别 消费 支付 方法 装置 存储 介质 | ||
本发明提供一种人脸识别的消费支付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该方法包括:采集待识别的人脸图像,比对人脸数据库确定人脸图像对应的人员信息,根据人员信息判断本次消费与前次消费的人员是否为同一人员,在确定本次消费与前次消费的人员为不同人员时,向后端消费平台发送第一扣款指令,用于指示消费平台对本次消费的用户扣除费用。上述方法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刷脸支付造成误扣费情况的发生,提高人脸识别消费扣款的准确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人工智能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人脸识别的消费支付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发展,支付方式由现金支付、刷卡支付发展为更加便捷的移动支付。移动支付也称为手机支付,是指允许移动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对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财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这种无现金支付方式给顾客和商家带来便利,用户只要随身携带移动终端即可完成支付。
目前的移动支付仍然需要用户手持移动终端等支付工具才能完成支付,在没有支付工具或者移动网络较差的情况下,无法实现支付。并且,通过手机付款码支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依靠人脸识别技术验证消费者的身份信息准确性和安全性更高,将刷脸与消费相结合可以克服目前手机支付的一些不足。
但是,目前人脸识别的消费机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存在重复刷脸支付造成误扣费等,因此有必要对人脸识别的消费机的功能进行优化。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人脸识别的消费支付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避免了重复刷脸支付造成误扣费的问题,提高了人脸识别消费扣款的准确性。
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人脸识别的消费支付方法,包括:
采集待识别的人脸图像;
通过比对人脸数据库确定所述人脸图像对应的人员信息;
根据所述人员信息判断本次消费与前次消费的人员是否为同一人员;
若本次消费与前次消费的人员为不同人员,向消费平台发送第一扣款指令,所述第一扣款指令用于指示所述消费平台对本次消费的用户扣除费用。
可选的额,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本次消费与前次消费的人员为同一人员,判断前次消费与本次消费的时间间隔是否超出预设时间间隔;
若所述时间间隔超出所述预设时间间隔,向所述消费平台发送第二扣款指令,所述第二扣款指令用于指示所述消费平台对前次消费的用户扣除第二笔费用。
可选的,所述方法包括:
若所述时间间隔未超出所述预设时间间隔,执行采集待识别的人脸图像的步骤。
可选的,若通过比对人脸数据库无法确定所述人脸图像对应的人员信息,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触摸显示屏上提示用户通过其他付款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在身份验证成功后,向消费平台发送第三扣款指令,所述第三扣款指令用于指示所述消费平台在本次消费的用户指示的付款路径上扣除费用。
可选的,所述其他付款方式包括刷卡付款、手机付款或者指纹付款。
可选的,所述向消费平台发送第一扣款指令,包括:
在触摸显示屏上展示所述人员信息和消费金额;
在接收到用户的确认信息后,向所述消费平台发送所述第一扣款指令。
可选的,所述向消费平台发送第二扣款指令,包括:
在触摸显示屏上展示所述人员信息和消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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