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座椅安全带控制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910100774.4 | 申请日: | 2019-01-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9393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08 |
| 发明(设计)人: | 藤波贵司;间瀬祐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B60R22/44 | 分类号: | B60R22/44;B60R22/46;B60R22/4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苏萌萌;权太白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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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座椅 安全带 控制 装置 | ||
本发明提供一种座椅安全带控制装置。在安全带卷收器装置中设置有:预张紧器部,其对座椅安全带进行收卷而提高张力;限力器部,其能够对使由预张紧器部收卷的座椅安全带的张力减轻开始的载荷的大小进行变更。座椅安全带控制ECU在由地板传感器检测出的减速度(G)超过了第一阈值的情况下使预张紧器部工作,并从雷达装置取得碰撞速度,并且以随着碰撞速度变大而值变小的方式设定第二阈值,并在预张紧器部的工作后的判断时间范围内减速度(G)超过了第二阈值的情况下,将限力器部的张力减轻开始载荷控制为高载荷,而在判断时间范围内减速度(G)未超过第二阈值的情况下,将限力器部的张力减轻开始载荷控制为低载荷。
技术领域
本公开内容涉及一种座椅安全带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在日本特开2009-190594号公报中,提出了一种如下的技术,即,根据在车辆的减速度超过第一阈值而使预张紧器机构开始工作之后在对碰撞进行辨别的时间范围A以内车辆的减速度是否超过了第二阈值,而对限力器机构的载荷设定进行切换。在该技术中,在时间范围A以内车辆的减速度超过了第二阈值的情况下,将限力器机构设定为高载荷,而在时间范围A以内车辆的减速度未超过第二阈值的情况下,在经过了时间范围A时将限力器机构设定为低载荷。
车辆与物体发生碰撞时所产生的减速度的时间变化会根据碰撞物体的硬度或者接触方式等而发生变动。例如,在碰撞物体的顶端部柔软且后续的部分较硬的情况下,作为一个示例而如图13所示,表现出如下的变化,即,在碰撞初期由于柔软的顶端部会变形因此减速度会较小,然后,当之后的较硬的部分接触到车辆时,减速度会变大。顶端部柔软且后续的部分较硬的物体的一个示例是指车辆的前部,顶端部的保险杠柔软,且被配置在保险杠的背后的发动机较硬。表现出如图13那样的减速度的时间变化的碰撞的典型例为,车辆彼此的正面碰撞。
另外,减速度表现出如图13那样的时间变化的碰撞并不限于车辆与顶端部柔软且后续的部分较硬的物体发生碰撞的情况。例如,在如电线杆那样较硬且宽度较窄的物体碰撞到车辆的前部的车辆宽度方向中央部附近处的情况下,也表现出如下的变化,即,在碰撞初期,由于车辆的保险杠会变形因而减速度较小,而当后续的发动机接触到碰撞物体上时减速度会变大。在碰撞时减速度表现出如图13那样的时间变化的情况下,由于作为碰撞整体的碰撞能量较高(对减速度的变化进行积分而得到的值变得较大),因此本来将限力器机构设定为高载荷是较为适当的。
与此相对,在日本特开2009-190594号公报中所记载的技术中,在碰撞时减速度如图13所示那样而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由于在时间范围A以内减速度不超过第二阈值,因此会将限力器机构设定为低载荷。一般来讲,由于将限力器机构设定为低载荷的情况是通过对微型气体发生器(MGG:microscale Gas Generator)点火而实现的,因此在将限力器机构暂时设定为低载荷之后,即使在经过了时间范围A之后减速度变大,也无法向高载荷进行切换。因此,在日本特开2009-190594号公报中所记载的技术中,关于限力器机构的载荷控制还存在改善的余地。
发明内容
本公开内容提供一种在发生了碰撞初期的冲击较小的碰撞的情况下能够适当地对限力器部的载荷进行控制的座椅安全带控制装置。
本公开内容的第一方式为座椅安全带控制装置,其包括:预张紧器部,其对座椅安全带进行收卷而提高座椅安全带的张力;限力器部,其能够对使由所述预张紧器部收卷的座椅安全带的张力减轻开始的载荷的大小进行变更;控制部,其在由对与碰撞的大小相关联的物理量进行检测的第一检测部而检测出的所述物理量超过第一阈值、或者由碰撞预测部而预测到碰撞的情况下,使所述预张紧器部进行工作,并且将在所述预张紧器部的工作后的预定期间内由所述第一检测部检测出的所述物理量超过了根据由第二检测部检测出的碰撞速度而设定的第二阈值的情况下的、所述限力器部的所述载荷控制为,与在所述预定期间内所述物理量未超过所述第二阈值的情况相比而较大的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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