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车辆的操控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1910066665.5 | 申请日: | 2019-01-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69663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31 |
| 发明(设计)人: | M·施罗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K35/00 | 分类号: | B60K35/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刘盈 |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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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车辆 操控 系统 | ||
1.一种用于车辆的操控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两个平视显示器,这两个平视显示器在车辆的挡风玻璃上进行显示,其中第一平视显示器设置在驾驶员前方,而第二平视显示器设置在副驾驶员前方,所述第一平视显示器与第二平视显示器相互独立地显示;
-传感装置,其用于检测车内乘员、特别是驾驶员和副驾驶员的运动;
-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集成有传统车辆的仪表盘和中控台的功能,这些功能借助于所述第一平视显示器和/或第二平视显示器得以显示并且通过由传感装置检测的运动来控制。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操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平视显示器的面积占车辆挡风玻璃面积的至少十分之一。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操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装置检测驾车内乘员的手的运动、特别是手势。
4.按照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操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装置构成为用于检测在车内乘员的视野中其手指尖所遮挡的平视显示器图像位置。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操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装置构成为用于:对车内乘员的双眼以及手指尖进行空间定位;分别计算每只眼睛与手指尖的连线的延长线在平视显示器图像上的交点位置;将两个交点位置的中点确定为在车内乘员的视野中其手指尖所遮挡的平视显示器图像位置。
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操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在相应的平视显示器上标记所检测的平视显示器图像位置。
7.按照权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操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视显示器在驾驶员的视野中位于方向盘之上。
8.按照权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操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可通过所述第一平视显示器操作的功能以及可通过所述第二平视显示器操作的功能分别与当前驾驶模式有关。
9.按照权利要求8所述的操控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正常驾驶模式下,驾驶员通过所述第一平视显示器仅能操作对于驾驶需要的功能,而副驾驶员则通过所述第二平视显示器则无限制地操作所有功能;
-在自动驾驶模式下,驾驶员通过第一平视显示器并且副驾驶员通过第二平视显示器均无限制地操作所有功能。
10.按照权利要求9所述的操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正常驾驶模式下,驾驶员通过所述第一平视显示器仅能够操作对于驾驶需要的功能。
11.按照权利要求8至10之一所述的操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在自动驾驶模式下,副驾驶员可将第二平视显示器上的显示内容共享给驾驶员。
12.按照权利要求11所述的操控系统,其特征在于,驾驶员有权接受或拒绝在第一平视显示器上显示所述被共享的显示内容。
13.按照权利要求1至12之一所述的操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在第一平视显示器上对于驾驶需要的信息保持不被遮挡和/或前置显示。
14.车辆,包括按照权利要求1至13之一所述的操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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