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二次电池用电解液、二次电池、电池包、电动车辆、电力储存系统、电动工具及电子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880048548.X | 申请日: | 2018-07-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945705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09 |
| 发明(设计)人: | 川澄克光;小谷徹;武志一正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 |
| 主分类号: | H01M10/0567 | 分类号: | H01M10/0567;H01M10/052;H01M10/056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赵曦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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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二次 电池 用电 电动 车辆 电力 储存 系统 电动工具 电子设备 | ||
1.一种二次电池,具备:
正极;
负极;以及
非水电解液,包含由下述式(2)表示的不饱和环状化合物,
R4及R5各自是氢基团、卤素基团、一价烃基、一价卤代烃基、一价含氧烃基、一价卤代含氧烃基及它们中的两种以上彼此结合而成的一价基团中的任一者;其中,在R4是氢基团的情况下,R5是除了氢基团及卤素基团之外的基团,并且在R4是卤素基团的情况下,R5是除了氢基团、一价含氧烃基及一价卤代含氧烃基之外的基团;R4及R5可以彼此结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
所述非水电解液还包含碳酸酯及链状羧酸酯,
所述链状羧酸酯的含量相对于所述碳酸酯的含量和所述链状羧酸酯的含量的总和所占的比例是10重量%以上且60重量%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
所述非水电解液还包含不饱和环状碳酸酯、卤代碳酸酯、磺酸酯、酸酐及多元腈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
所述负极包含碳材料及含有硅作为构成元素的材料中的至少一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
所述二次电池是锂离子二次电池。
6.一种二次电池用非水电解液,包含由下述式(2)表示的不饱和环状化合物,
R4及R5各自是氢基团、卤素基团、一价烃基、一价卤代烃基、一价含氧烃基、一价卤代含氧烃基及它们中的两种以上彼此结合而成的一价基团中的任一者;其中,在R4是氢基团的情况下,R5是除了氢基团及卤素基团之外的基团,并且在R4是卤素基团的情况下,R5是除了氢基团、一价含氧烃基及一价卤代含氧烃基之外的基团;R4及R5可以彼此结合。
7.一种电池包,具备:
二次电池;
控制部,控制所述二次电池的动作;以及
开关部,根据所述控制部的指令切换所述二次电池的动作,
所述二次电池具备:
正极;
负极;以及
非水电解液,包含由下述式(2)表示的不饱和环状化合物,
R4及R5各自是氢基团、卤素基团、一价烃基、一价卤代烃基、一价含氧烃基、一价卤代含氧烃基及它们中的两种以上彼此结合而成的一价基团中的任一者;其中,在R4是氢基团的情况下,R5是除了氢基团及卤素基团之外的基团,并且在R4是卤素基团的情况下,R5是除了氢基团、一价含氧烃基及一价卤代含氧烃基之外的基团;R4及R5可以彼此结合。
8.一种电动车辆,具备:
二次电池;
转换部,将从所述二次电池供给的电力转换成驱动力;
驱动部,根据所述驱动力进行驱动;以及
控制部,控制所述二次电池的动作,
所述二次电池具备:
正极;
负极;以及
非水电解液,包含由下述式(2)表示的不饱和环状化合物,
R4及R5各自是氢基团、卤素基团、一价烃基、一价卤代烃基、一价含氧烃基、一价卤代含氧烃基及它们中的两种以上彼此结合而成的一价基团中的任一者;其中,在R4是氢基团的情况下,R5是除了氢基团及卤素基团之外的基团,并且在R4是卤素基团的情况下,R5是除了氢基团、一价含氧烃基及一价卤代含氧烃基之外的基团;R4及R5可以彼此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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