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PUCCH格式适配的用户设备、基站及通信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880036767.6 | 申请日: | 2018-06-13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1014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16 |
| 发明(设计)人: | 尹占平;野上智造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鸿颖创新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L1/18 | 分类号: | H04L1/18;H04L5/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34 | 代理人: | 郝家欢 |
| 地址: | 日本国大***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pucch 格式 用户 设备 基站 通信 方法 | ||
1.一种用于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PUCCH格式适配的用户设备UE,所述UE包括:
接收电路,其被配置为接收物理下行链路共享信道PDSCH,所述PDSCH包括传输块的代码块组CBG;
确定电路,其被配置为确定用于传输基于所述CBG的混合自动重传请求确认HARQ-ACK的PUCCH资源,所述PUCCH资源是为不同的有效载荷大小定义的多个PUCCH资源之一;以及
传输电路,其被配置为传输基于所述CBG的所述HARQ-ACK,其中
针对与在公共搜索空间CSS中调度的所述PDSCH相对应的基于所述CBG的所述HARQ-ACK,所述传输电路被配置为在具有第一有效载荷的PUCCH资源上报告所述传输块的一个HARQ-ACK比特,
针对与在UE特定搜索空间USS中调度的所述PDSCH相对应的基于所述CBG的所述HARQ-ACK,所述传输电路被配置为在具有第二有效载荷的PUCCH资源上报告所有CBG的HARQ-ACK比特,所述第二有效载荷大于所述第一有效载荷。
2.一种用于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PUCCH格式适配的基站gNB,包括:
发送电路,其被配置为:
发送物理下行链路共享信道PDSCH,所述PDSCH包括传输块的代码块组CBG;以及
发送信令以确定用于传输基于所述CBG的混合自动重传请求确认HARQ-ACK的PUCCH资源,所述PUCCH资源是为不同的有效载荷大小定义的多个PUCCH资源之一;以及
接收电路,其被配置为接收基于所述CBG的所述HARQ-ACK,其中
针对与在公共搜索空间CSS中调度的所述PDSCH相对应的基于所述CBG的所述HARQ-ACK,所述接收电路被配置为在具有第一有效载荷的PUCCH资源上接收所述传输块的一个HARQ-ACK比特,
针对与在UE特定搜索空间USS中调度的所述PDSCH相对应的基于所述CBG的所述HARQ-ACK,所述接收电路被配置为在具有第二有效载荷的PUCCH资源上接收所有CBG的HARQ-ACK比特,所述第二有效载荷大于所述第一有效载荷。
3.一种由用户设备UE执行的用于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PUCCH格式适配的通信方法,所述通信方法包括:
接收物理下行链路共享信道PDSCH,所述PDSCH包括传输块的代码块组CBG;
确定用于传输基于所述CBG的混合自动重传请求确认HARQ-ACK的PUCCH资源,所述PUCCH资源是为不同的有效载荷大小定义的多个PUCCH资源之一;以及
传输基于所述CBG的所述HARQ-ACK,其中
针对与在公共搜索空间CSS中调度的所述PDSCH相对应的基于所述CBG的所述HARQ-ACK,在具有第一有效载荷的PUCCH资源上传输所述传输块的一个HARQ-ACK比特,
针对与在UE特定搜索空间USS中调度的所述PDSCH相对应的基于所述CBG的HARQ-ACK,在具有第二有效载荷的PUCCH资源上传输所有CBG的HARQ-ACK比特,所述第二有效载荷大于所述第一有效载荷。
4.一种由基站gNB执行的用于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PUCCH格式适配的通信方法,所述通信方法包括:
发送物理下行链路共享信道PDSCH,所述PDSCH包括传输块的代码块组CBG;
发送信令以确定用于传输基于所述CBG的混合自动重传请求确认HARQ-ACK的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PUCCH资源,所述PUCCH资源是为不同的有效载荷大小定义的多个PUCCH资源之一;以及
接收基于所述CBG的所述HARQ-ACK,其中
针对与在公共搜索空间CSS中调度的所述PDSCH相对应的基于所述CBG的所述HARQ-ACK,在具有第一有效载荷的PUCCH资源上接收所述传输块的一个HARQ-ACK比特,
针对与在UE特定搜索空间USS中调度的所述PDSCH相对应的基于所述CBG的所述HARQ-ACK,在具有第二有效载荷的PUCCH资源上接收所有CBG的HARQ-ACK比特,所述第二有效载荷大于所述第一有效载荷。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夏普株式会社;鸿颖创新有限公司,未经夏普株式会社;鸿颖创新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80036767.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