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消声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821005198.2 | 申请日: | 2018-06-2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8396778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8 |
| 发明(设计)人: | 黄兴来;钟灵贵;曾志新;尹新武;王泽英;张涵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1N1/08 | 分类号: | F01N1/08 |
| 代理公司: | 深圳众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25 | 代理人: | 胡志桐 |
| 地址: | 510030 广东省广州市越***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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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内壳体 外壳体 消声器 隔板 过水缝隙 出气管 中间管 本实用新型 第一腔室 连通 汽车排气系统 第二腔室 进出气管 内腔分隔 内腔连通 进气管 外边缘 内腔 外周 压差 积水 | ||
1.一种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壳体、内壳体、进气管、出气管、隔板及中间管,所述隔板固定在所述中间管的外周上并将所述外壳体的内腔分隔成第一腔室和第二腔室,所述内壳体的前端夹设在所述隔板与外壳体之间,所述内壳体的后端夹设在所述中间管与外壳体之间,所述隔板的外边缘上设置有连通所述第一腔室与所述内壳体的内腔的第一缺口,所述外壳体与内壳体之间形成有过水缝隙,所述过水缝隙的前端与所述内壳体的内腔连通,所述过水缝隙的后端与所述出气管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水缝隙环绕所述内壳体一圈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水缝隙的前端位于所述外壳体的内腔的最低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与所述中间管的前端连通,所述出气管与所述中间管的后端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壳体包括第一管段、第二管段及连接在所述第一管段与第二管段之间的过渡管段,所述第一管段的端部夹设在所述隔板与外壳体之间,所述第二管段的端部夹设在所述中间管与外壳体之间,所述第二管段的后端设置有第二缺口,所述第二缺口连通于所述过水缝隙的后端与所述出气管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水缝隙的厚度为0.1mm~0.3mm,所述第二缺口的深度为1mm~5mm。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段的前端面与所述隔板的前端面平齐,所述中间管的后端面与所述第二缺口的底部平齐。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管段的外径与所述出气管的外径相同,所述第二管段的壁厚与所述出气管的壁厚相同,所述第二管段的后端面与所述出气管的前端面抵接。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管位于所述第一腔室内的管壁上设置有第一消声孔组,所述中间管位于所述第二腔室内的管壁上设置有第二消声孔组,所述隔板设置在所述第一消声孔组与第二消声孔组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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