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耳鼻咽喉用异物夹取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820947082.4 | 申请日: | 2018-06-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8974308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14 |
| 发明(设计)人: | 吕唯;张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吕唯 |
| 主分类号: | A61F11/00 | 分类号: | A61F11/00;A61B1/227;A61B1/0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62400 贵州省黔西南布***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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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镊杆 照明灯 异物 本实用新型 耳鼻咽喉 夹取装置 手柄 耳道检查 耳道异物 放大镜 配备 可拆除 可更换 喇叭体 耳道 夹持 夹取 外置 旋钮 配合 | ||
1.一种耳鼻咽喉用异物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手柄、喇叭体、放大镜、固定镊杆、活动镊杆、调节旋钮和照明灯;所述的手柄为圆柱体结构,并且所述的喇叭体设置在所述的手柄顶部;所述的喇叭体沿其轴线方向开设有圆形通孔,并且所述的放大镜设置在所述的圆形通孔内;所述的喇叭体顶面半径小于所述的喇叭体底面半径;所述的喇叭体顶面开设有第一安装孔;所述的第一安装孔横截面为半圆形;所述的固定镊杆为半圆柱结构,并且设置在所述的第一安装孔内;所述的喇叭体顶面开设有第二安装孔,所述的第二安装孔横截面为圆形;所述的活动镊杆包括夹持部和旋转部;所述的旋转部为圆柱体结构,并且设置在所述的第二安装孔内;所述的夹持部为半圆柱结构,并且设置在所述的旋转部端部;所述的旋转部轴线与所述的夹持部轴线之间的夹角为锐角;所述的第二安装孔内设置有圆环形凸台,所述的旋转部周壁开设有圆环槽;所述的圆环形凸台设置在所述的圆环槽内,以限制所述的活动镊杆沿所述的第二安装孔轴线方向移动;所述的调节旋钮设置在所述的喇叭体上,并且与所述的旋转部远离所述的夹持部一端连接;所述的照明灯设置在所述的喇叭体顶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鼻咽喉用异物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调节旋钮为扁圆柱体结构;所述的喇叭体周壁开设有安装槽;所述的调节旋钮设置在所述的安装槽内,并且可绕自身轴线旋转。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鼻咽喉用异物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调节旋钮端面沿周向均布开设有四个圆弧孔,所述的圆弧孔宽度大于所述的圆形通孔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鼻咽喉用异物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圆形通孔轴线与所述的调节旋钮轴线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鼻咽喉用异物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销轴;所述的手柄顶部设置有第一铰接台,所述的喇叭体周壁设置有第二铰接台;所述的第一铰接台上开设有第一连接孔,所述的第二铰接台上开设有第二连接孔;所述的销轴穿过所述的第一连接孔和第二连接孔以连接所述的手柄和喇叭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鼻咽喉用异物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安装孔深度小于所述的第二安装孔深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鼻咽喉用异物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安装孔轴线与所述的第二安装孔轴线之间夹角为锐角。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鼻咽喉用异物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喇叭体边角采用圆弧过渡。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鼻咽喉用异物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橡胶套;所述的橡胶套套装在所述的固定镊杆和夹持部端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鼻咽喉用异物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安装孔横截面半径与所述的第二安装孔横截面半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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