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拉伸试验机长度、宽度引伸计自检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820426569.8 | 申请日: | 2018-03-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84767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05 |
| 发明(设计)人: | 吴勇;张志军;李吉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1N3/62 | 分类号: | G01N3/62 |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102 | 代理人: | 姚姣阳;徐振兴 |
| 地址: | 210037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引伸计 自检装置 电子拉伸试验机 试验机 自检 拉伸试验设备 本实用新型 挡板 标准夹具 测量线性 快速采集 样品试验 运动轴线 指标数据 检测口 侧边 卡接 卡口 自由 对称 钢板 装配 检测 分析 |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电子拉伸试验机长度、宽度引伸计自检装置,主要由一对L型钢板组成,使用时将自检装置对称装配在试验机钢板标准夹具上,并使之处于试验机运动轴线上;将所需自检横向引伸计的检测口卡接在一对L型钢板自由侧边的外侧;将所需自检纵向引伸计的检测卡口置于一对L型钢板自由侧边上的挡板间;工作时,宽度及长度引伸计通过本设计自检装置,安装在电子拉伸试验机样品试验区域,利用电子拉伸试验设备位移的功能,实现对引伸计测量线性等指标数据的快速采集和分析,有效提高引伸计实际使用精度,实用性强,操作方便。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检测设备,具体来讲是一种电子拉伸试验机长度、宽度引伸计自检装置,属于检测、计量设备研究领域。
背景技术
按照《JJG 762-1992 引伸计检定规程》和《GB/T 12160-2002单轴试验用引伸计的标定》的方法,引伸计需要定期进行标定和校准,现有长度与宽度引伸计的校准和标定,主要是采用专用引伸计标定仪对引伸计进行标定来实现的。标准上规定正常情况下的标定周期大约为12个月。
在实际试验工作中,某些情况下,也需要对长度及宽度引伸工作状态临时进行实时检定,比如试验数据偏差超出想象和正常估计、或虽然在检定期内,但间隔时间较长,使用频率较高,对引伸计精度和稳定性不确定、性能状态满足试验与否不能有效把握的情况下,就需要对引伸计的性能状态进行初步和简单的判定,而采用专门的检定程序,效率就显得相对较低了,操作性相对较差。
在这种情况下选用相对快速简单的方法来校核引伸计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然后根据检查数据情况分析,确定引伸计是否满足试验状态要求,是否需要利用专业引伸计标定仪标定,这样可以提高具体试验工作的效率,也可对引伸计的工作状态进行控制。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直接利用电子拉伸试验机自身具备的高精度位移传动系统,对引伸计进行检定校核,对横向引伸计及纵向引伸计进行变形精度检测的电子拉伸试验机长度、宽度引伸计自检装置。
本实用新型专利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电子拉伸试验机长度、宽度引伸计自检装置,主要由一对L型钢板组成,装配时,将自检装置对称装配在试验机钢板标准夹具上,并使之处于试验机运动轴线上;所需自检横向引伸计的检测口卡接在一对L型钢板自由侧边的外侧;所需自检纵向引伸计的检测卡口置于一对L型钢板自由侧边上的挡板间。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限定的技术方案为:
进一步的,所述L型钢板包括具备自身可被试验设备钢板标准夹具装夹安装和可供长度引伸计安装检测的固定臂,以及供横向引伸计安装检测的检测臂;
所述L型钢板的检测臂上设有使横向引伸计被检尺寸方向能准确平行于试验设备位移移动方向的台阶,一对所述两检测臂之间部位上设有供自检装置之间确定相互位置的V型缺口和凸台。
进一步的,所述纵向引伸计的检测卡口固定安装在一对L型钢板固定臂的可安装区域。
进一步的,根据引伸计有效量程,设定一对L型钢板的总行程。
进一步的,总行程为5个、10个或者20个等距行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是针对日常检试验工作中引伸计精度控制方面的一种备用方案,通过这种方法可对引伸计进行快速的精度检测,避免由于使用间隔时间长,使用频率高,对引伸计工作状态不能有效把握的现象,提高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引伸计通过本设计自检装置,安装在电子拉伸试验机样品试验区域,利用电子拉伸试验设备位移的功能,实现对引伸计测量线性等指标数据的快速采集和分析,有效提高引伸计实际使用精度,实用性强,操作方便。方便在日常检试验工作过程中对引伸计工作状态的判断,减低对试验检测工作的影响。
附图说明
图1为拉伸试验设备钢板标准夹具示意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未经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0426569.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